每晚11點開始的那場嘶吼

大概有248個夜晚,我沒有聽到對面樓那對母女(我甚至懷疑是後媽對小女孩)的嘶吼聲了,而昨天又開始了,既然讓我久久不能入睡,聽著女孩的怒吼聲和哭泣聲,聽著女人的訓斥聲,我既然想要深夜造訪,但害怕她們有一方可能患有精神疾病而阻止了自己的行為。

這248天是我堅持早睡早起的時間,她們其實每晚11點左右,依舊會發生爭吵,這是晚睡的先生告訴我的,原本以為那個家庭變好了,正為此感到歡喜,才知道空歡喜一場,原來她們都是在我睡著以後才爆發。

每晚11點開始的那場嘶吼

其實前天早上也是有爆發爭吵的,女孩有些撕心裂肺,而女人也在不斷地大聲訓斥,但由於太遠聽不到具體內容,甚至都無法定位是哪棟樓哪個樓層。

這天早上,準備吃早餐的女兒也聽見了。

在她要出門上學之前,我臨時問到:“如果對面樓的那個女的是你媽媽,而那個女孩是你,你會怎麼辦?”

女兒思考了一下,說道:“我會報警,讓警察叔叔把媽媽抓起來。”

女兒的回答,我既然不生氣,反而更多感到的是欣慰。還鼓勵道:“你做得對,大人有時候還沒有小孩子做得好,需要知道藉助什麼力量來自我保護。”

我也多麼想讓女兒的這句話傳到對面樓的那個女孩那裡。

只會怒吼和訓斥的父母,是不合格的,真的需要被關起來進行教育,而對面樓這個現象持續快一年了,為何樓上樓下的鄰居卻沒有人管呢?

我好擔心那個女孩子的心理健康,現在她還敢對抗,嘶吼發怒來抵抗,但是不斷被摧殘後,像花一樣的孩子也會在“愛”的控制下萎縮,變得躁鬱,甚至抑鬱,從而失去了生命的激情。

這個現象不僅僅是我所在的小區獨有的,身邊的朋友都有提到自己的小區總有發狂的媽媽,有一次一位朋友實在不能忍受樓下的鄰居那麼訓斥小孩,而主動敲門去了解情況,而訓斥孩子的父母還對著鄰居繼續數落自己的孩子。想要把奉勸的鄰居拉入自己的陣營,一起數落。

這種現象是個別現象嗎?

我還遇見一位根本不想結婚,也不想生孩子而奔四的男子,他說:作為只有姐姐,而自己是家中唯一的男子,年邁的父親,就想要我在他有生之年,生個孩子,可是我根本找不到合適的老婆,我也根本不想要孩子,但是無法忤逆年邁的父親,所以找個願意只生孩子的老婆,生完孩子後,各過各的,我只管給錢,我才不要養孩子。

我聽到了,氣憤之後,平靜地迴應他:應該剝脫你們做父母的權利。

對方笑笑,不再言語。

不管是每晚11點開始的那場嘶吼,還是朋友小區發生的父母訓斥孩子,還是那個只給錢養孩子的成人,我都會認為他們,都是不合格的父母。

這些現象,打破了我過去的一個認知:為何冒出那麼多的父母課堂,完全沒有必要,這不是又加重了父母的壓力和焦慮嗎?成人的世界本來一根稻草就可以壓垮,還要增加這些壓力。

我現在認為:父母課堂依舊需要且需要公安系統的配合。

每晚11點開始的那場嘶吼

這點認識來源於一個德國朋友的經歷:

這位朋友定居德國十三年,她說,剛去德國的時候,德國的鄰居很多管閒事,發生鄰居訓斥孩子或者孩子的嘶吼聲,他們就會報警,警察上門後,找父母談話且關押一段時間,直到行為有改變後,接受了足夠的教育,才放出來。

當然,不知道中國公安是否也有這條服務。

為此找了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20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監護人發現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其他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的,應當及時瞭解情況並採取保護措施;情況嚴重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門報告。

這條作為依據,說明公安是有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的權利和義務的,雖然沒有明確說明未成年人可以直接報警,但是條文說明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是被保護的。

藉助小區的現象,我們也一起識別下,哪些父母是不合格的父母,希望無條件愛孩子的父母不犯其中任何一條。

1,長期打壓和訓斥孩子;

2,限制孩子的人生自由,不讓他們與大自然和社會做更多的接觸;

3,只給錢養孩子,不付出情感;

4,只生不養;

5,把孩子作為學習的機器而沒有給他們足夠的業餘休閒生活;

6,讓孩子活在父母的期待和控制下;

7,把自己的情緒、失敗和生活的不如意轉移給孩子;

8,暴打孩子;

9,患有精神疾病或者心理不健康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