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愛而不得痛苦還是被不愛的人糾纏不清痛苦?

愛是一種非常微妙的心理反應,只有身在其中的人才知道它的滋味,我們都知道愛情是甜蜜美好的,但是愛上一個不愛自己的人和被一個自己不愛的人愛上,感覺如何呢?

年輕時,我做過很多關於愛情的夢,暗戀的物件也在隨著年齡的增長變化,暗戀無關乎別人,不過是自己的愛情理想在別人身上的投射,但從暗戀走出去,大膽告白和追求,則變成了兩個人的事情,暗戀多是因為單方面對他人的欣賞,而告白和追求則帶上了強烈的佔有慾,是強烈期待對方迴應的,一旦被拒絕,被自己愛的人遠離,那種愛而不得的痛苦想必經歷過的人都體驗過,不過,雖然痛苦,但至少愛情訊號是由自己發出的,往前進一步還是往後退一步完全可以由我們自己說了算。

很多時候,我們因為愛而努力把自己變得更好,從這一點上來說,我覺得即使“愛而不得”我們也是勇敢的,可愛的,是一個重塑自我的過程,被拒絕很難受很難受,但我們只要不去做無謂的糾纏,這一段“一廂情願”的愛情在時光之流中還是會煥發光彩的,是值得珍藏和回憶的。

愛而不得的痛苦中蘊藏著對被愛者的“期待”和愛情投射的“甜蜜”,可是,被自己不愛的人無止休地糾纏,那就是真正的痛苦和災難了!

所以在愛情中,我寧願做那個主動出擊者,要麼暗戀,要麼勇敢去追求自己的所愛,並且一旦發現對方真的討厭自己,不喜歡自己,那就趕緊止住,不做糾纏,絕不能讓一場本該美好的“愛情”變成互相傷害的悲劇!

可大部分婚姻就是讓你從“喜歡”到“不喜歡”然後到彼此“糾纏不清”的一個過程,不愛了,不應該是“好聚好散”嗎?不,有些人就不,他們執拗地佔據著已經不屬於自己的位置,給另外一個人製造無止休的痛苦,這種痛苦才是最可怕的吧?傷心絕望,生不如死?只有一聲哀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