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三個女,何處能安生

岳父三個女,何處能安生

人們都說生女兒好,女兒對父母孝順。我岳父就有三個女兒,我老婆是老二,上有一個姐姐,下有一個妹妹。姐姐和妹妹都在外地工作,只有我們在岳父母身邊,我老婆的單位早就破產了,前幾年就自己做點生意掙點零用錢。後來想到岳父岳母年老了需要照顧,我老婆就專門在家侍候岳父岳母當起了家庭主婦,我們也一直和岳父岳母生活在一起,而生活費都是雙方隨便用的,家裡的水電費、燃氣費、買米等費用基本上由我們支付,日常買菜的開支大部分由岳父岳母支付。就吃飯吃菜一個月也不需要多少錢,一年下來岳父岳母還能節餘幾萬元錢,這些剩餘的錢都由岳父自己掌握。

去年我兒子生了小孩,我們要到兒子家帶孫子,岳父岳母就不能獨自在家,也不便於隨我們一起去兒子家住,老婆的妹妹就接了岳父岳母到她家裡住,岳父岳母的生活費也是隨便拿的,半年後岳父與小女兒關係處得不太好,岳父不願意在他小女家住了,便又到大女兒家裡去,住了半年後大女兒認為父母在她家裡住需要侍候,他們要外去就沒有那麼方便了,因此也不願意岳父母在她家長期住下去,就想了一個三個女兒輪流照顧的設想,這個設想也還可以,但是住在那個家裡又是一個問題,如果三個女兒家輪流住,老人九十多歲了經不起折騰,住到某個女兒家也行不通,住到岳父岳母自己家來,大女小女又不願意來,怎麼辦?三個女兒卻沒有父母的安身之所。經過反覆考慮大女兒願意要父母到她家長期住下去,可有一個條件就是岳父每個月5000元的退休工資要全部給她,否則她就不願意岳父母在她家長期住下去,如果岳父母要住到自己家,她也不來侍候,她一切都不管。

我就一點想不通,我們和岳父岳母住在一起幾十年,我老婆侍候岳父岳母的時候,其他兩個女兒沒有要求來輪流照顧,岳父的工資也沒人提出來全部歸我們,到我們有困難不便於照顧岳父岳母時就一系列問題出來了啊。這是為什麼啊,大家說呢?

岳父三個女,何處能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