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向東】人生在世,有時候有的地方必須認命,這樣想是消極的嗎?

問:人生在世,有時候有的地方必須認命,這樣想是消極的嗎?

答:一般來說,認命是消極的;但“二般”來說卻不一定。“一般”是抽象的,空洞的,沒有具體所指的;而“二般”則是特殊的,具體的,有所指的。如,你說的“有時候”、“有的地方”就是特殊的,有具體規定的,有所指的。

你的具體所指是什麼,我不清楚。不過,依我看,人生確實有需要認命的時候和地方。這些需要“認”的“命”,是指一個人先天和後天所不得不接受的東西,這些東西稱為“宿命因素”。

如,人的出生。你本來想生在馬雲家或比爾·蓋茨家,那樣一出生就有多少億的身價了,可是沒辦法,你就生在你現在這個家了。你本來想生成個女或男孩兒,但沒辦法,你已經生成男或女孩兒了。你本來想生在北京或上海、深圳等一線大城市,那樣一出生就有現成的城市設施為你服務了,可是沒辦法,你已經生在偏僻貧窮的山溝裡了。你非常渴望成為帥男靚女,可你沒辦法,就是現在這張臉了。諸如此類,你能改變嗎?你改變不了,你毫無辦法,你必須接受,這是上帝(非人格神的超人力量)所賜予的禮物。這些不和你商量,不經你同意,就降臨到你頭上,你不得不接受的東西即“宿命因素”。

這些東西,你願接受是接受,不願接受也得接受。與其痛苦不堪不情不願地接受,不如坦然泰然愉快地接受。這就是所謂的“認命”。這種情況下的認命不是消極,而是理性,理智,是聰明,智慧,是高境界。否則,你不認命行嗎?不認命只能永遠處於痛苦之中,活活折磨自己,那就劃不著了,就是愚蠢了。

宿命因素對每個人來說是客觀存在,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所以必須承認,也就是必須認命。但是,在人的成長過程或一生際遇中,所遇到的境況,並非都是宿命的。有些是可以改變的。對於這些可以改變的因素,就不能認命,就必須盡力而為地去努力。例如,人的缺點可以改變,懶惰、拖沓、通宵達旦玩遊戲、酗酒抽菸等壞習慣可以改變,不思進取、放縱自己的人生態度可以改變,落後的學習成績(工作業績)可以改變,如此等等,道理簡單,不說也罷。

那麼哪些是可以改變,哪些是不可改變的呢?這就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了。抽象地說不好說,但放到具體境況下還是可以分辨的。

總之,人生中有些事是個人無法掌握無法控制的,對於個人無法掌控的事情,就坦然接受、耐心忍受、不發怨言。對於個人能夠掌控的事情,一定要盡力而為,盡人事以聽天命。換句話說,你管不著的就認命,你管得了的要盡力;在可以掌握的範圍內做命運的主人,在無法掌握的範圍內做命運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