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去世,繼母將她趕出家門,無奈之下她說出家族隱藏12年的秘密

父親黃建明因為車禍去世,肇事方賠償了80萬,除去喪葬費用和家庭債務外還剩下60萬,在家裡爺爺和大伯的主持下,寫下了財產分割協議,繼母12萬,女兒黃芳18萬,弟弟30萬,家中房屋的產權歸弟弟所有,黃芳在出嫁之前有房屋居住權。黃芳覺得弟弟繼承父親的家產她能接受,就在協議書上籤了字。但父親入土為安後,繼母就把她攆出了家門。

一直在外打工的黃芳,今年24歲,無處可去的她試圖跟繼母溝通,讓她進去,可是不管她怎麼說,繼母都不同意,還說協議上說的是出嫁前有居住權,現在黃芳已經出嫁了,孩子都六歲了,就不能再住在家裡了,現在回來鬧不僅是為了爭奪家產,更是為了不讓她有好日子過。

父親去世,繼母將她趕出家門,無奈之下她說出家族隱藏12年的秘密

黃芳哭訴被繼母攆出家門

繼母還提到黃芳小的時候跟她爸爸要錢,她爸爸不給她,黃芳就拿瓶子直接砸在繼母的頭上,嚇的繼母二話不敢說,這件事情讓她記憶猶新,想起來都害怕。

繼母的話讓黃芳欲哭無淚,明明自己還未出嫁,怎麼就被繼母說成已出嫁了呢?

無論黃芳怎麼表明自己只是想有個住處,並不是為了跟弟弟爭家產,繼母都不相信。孤苦無依的黃芳就到父親的墳前去痛哭了一場。

苦難的人生

原本黃芳有個幸福的家庭,她的親生母親是個裁縫,家中的經濟條件還是不錯的。從小他的父親就特別疼愛她,還打算把她培養成服裝設計師。可是十二歲那年,一個叫劉秋雲的女人拆散了她的家。

父親去世,繼母將她趕出家門,無奈之下她說出家族隱藏12年的秘密

黃芳的親生母親痛哭流涕,覺得愧對孩子

父母離異後,劉秋雲成了她的繼母,劉秋雲對黃芳並不好,並管住了家裡所有的錢,叛逆的黃芳曾經拿瓶子打過繼母。她很快輟學了,去混社會,後來談了戀愛,懷了孕,可就在孩子剛滿月的時候,孩子的爸爸因為打架鬥毆被抓了,男方的家人又不承認她的身份,就被攆了出來。

一直以來,她跟父親和繼母都有隔閡,父親在世的時候她也很少回家。可是就在父親去世的前幾天,黃芳突然決定要回家去看看父親,跟父親一起吃飯,她本打算事先打電話告訴父親的,因為一些事情耽誤了,這個電話沒打,卻等來了父親的死亡通知。

無奈的求助

無奈之下,黃芳找來了自己的親生母親,希望能跟她一起找繼母商量此事,可是在他們等村幹部的功夫,繼母拿起掃帚對著黃芳和母親一頓打,不僅黃芳受了傷,親生母親也被打的滿身是血。

母女倆抱頭痛哭,黃芳的親生母親可憐自己的女兒,卻也無法給其提供一個住處,因為她已經改嫁,生了兩個孩子,沒有獨立住房。

黃芳只能去找村幹部,讓村幹部幫忙協調,村幹部表示已經多次找劉秋雲溝透過此事,但是繼母劉秋雲就是不同意,村幹部說這個事情最好是由黃家人出面解決。

父親去世,繼母將她趕出家門,無奈之下她說出家族隱藏12年的秘密

隱藏十二年的秘密

走投無路的黃芳忽然想起,父親生前曾經說過過幾年要把繼母送回前夫那裡養老,另外她一直覺得弟弟和家族裡的人長的都不一樣,因為他們家族的人都是下顎比較突出,而弟弟卻並非如此。再加上父親和繼母在一起生活十二年卻一直沒有領結婚證,這讓黃芳不由得懷疑弟弟不是黃家的血脈。

為了搞清楚事情的真相,黃芳偷偷地拿了弟弟和爺爺的頭髮去司法鑑定中心做了親子鑑定,結果顯示,

弟弟跟爺爺並沒有血緣關係

。黃芳找到了爺爺,並告訴爺爺弟弟不是爸爸親生的。

爺爺說孫子是劉秋雲結婚之前生的,當時兒子黃建明迷途知返,想回歸家庭,可是劉家人不同意,把黃建明狠狠打了一頓,逼他和劉秋雲結婚。爺爺還說:“不再追究孫子是否是親生的,兒子黃建明已經去世,需要孫子繼承家業,再加上房子是黃建明和劉秋雲一起建的,

為了息事寧人,房子孫女黃芳和孫子各佔一半。”

黃芳帶著鑑定結果找到繼母,繼母依然堅決不同意她回去居住,更說她永遠不會忘記,在她剛進門的時候,黃芳拿起瓶子就打她的事。旁邊的鄰居也都支援繼母,說黃建明留了兒子,房子本來就應該由兒子繼承,黃芳是女兒,出嫁了之後就不應該來打擾繼母。

後來劉秋雲表示可以給黃芳一年的房租,讓她去外面租房子,但是就是不讓她進門,還把門鎖全部換掉了。即便是黃爺爺跟黃芳一起去敲門,劉秋雲都不開門。

父親去世,繼母將她趕出家門,無奈之下她說出家族隱藏12年的秘密

繼母劉秋雲堅持不讓黃芳進家門

是否走司法程式維護自己的權益?

此時的黃芳是很糾結的,她明白在農村,村民們還在遵守“有後為大”的祖訓,即便不是親生的也可以繼承家產。如果她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的話,

她很擔心會影響自己跟爺爺和大伯的關係。

如果不去爭取財產的話,不僅自己沒有地方住,她也心有不甘,畢竟是父親和繼母共同創造的家業,現在卻要拱手讓人,更何況,如果由弟弟繼承了房子,到時候繼母變賣家產一走了之,她又該何去何從呢?

最終,黃芳決定拿起法律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益。

寫在最後

父母離婚,受到傷害最大的是孩子,本來有好的前途,可以做設計師的黃芳卻被改寫了一生的命運。

繼母和父親沒有領結婚證,弟弟又不是父親的骨血,於法於理於情都不支援繼母將黃芳趕出去。

婚姻是神聖的,既然結婚了,就要對家庭對孩子負責,

不要到最後養了別人的孩子,害了自己的孩子。

人之初,性本善,不要讓人性的惡吞沒了人性的善,太過自私的人到最後終究是竹籃子打水一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