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婚姻與性之間的關係

揭秘婚姻與性之間的關係

插圖由壯壯提供

婚姻制度是一個具有綿長曆史的對人類性活動的控制機制。性的控制機制一般包括三個方面:第一,允許、鼓勵或強迫人們在某些習俗關係中發展親密的性關係,如在求婚、納妾和婚姻關係中。第二,不鼓勵所有其他情況下的性關係,例如某人不是一個合適結婚的人選或者已經與他人建立了親密關係。第三,嚴禁在違規的情況下發生的性關係,如亂倫禁忌。(Davis, K。, 1937)許多文化都有類似的規定,規定婚姻之內的性是人類性慾唯一合法的宣洩途徑,這就使婚姻成為規範人類性活動的一個最主要的制度。

在影響性活動的各種社會因素當中,婚姻狀況的作用是重要的。它既影響性活動頻率,又影響性釋放途徑的種類和多少,因此一向是性學研究的重點。婚姻關係內的性關係是各種性關係之中最重要的一種關係;性的關係也是婚姻關係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性與婚姻的關係問題首先是夫妻在身心兩方面的融洽程度,因此,不僅夫妻的感情對婚姻關係的維繫至關重要,夫妻間的性和諧程度對婚姻是否幸福也是至關重要的。

到近代為止,單婚制或一夫一妻制的婚姻一直是某些文明尤其是西方文明惟一認可的婚姻方式。但是在其他一些文明中,單婚制的合法性並不是不言而喻的。比如伊斯蘭文明就允許一夫多妻制;中國傳統社會中也允許納妾。在同一種文化和社會中,婚姻的制度也是在不斷改變的。比如我國自20世紀50年代開始就改變為嚴格的一夫一妻制了。

在傳統社會中,婚姻被視為宗教或世俗意義上的神聖結合,必須保持終生,不可以離婚。中國的婚姻傳統中,離婚十分少見;一些基督教國家(例如愛爾蘭)也是直到近幾年才允許離婚自由的。此外,婚姻中性的成分也應該越少越好。婚姻被視為一種神聖的責任,或者是人生必須要盡的義務,而不是男女兩性愛情與性的結合。近代的社會和文化變遷使人們對婚姻的看法有了很大的改變。婚姻關係在現代人眼中是一種需要不斷營造的關係,其中性的作用已經變得不容忽視。

對大多數人來說,婚姻提供了性活動的基本條件。在有些社會的行為規範中,婚姻是性的唯一合法渠道,婚姻之外的性一概受到排斥或譴責。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20世紀50年代至70年代的中國,在這30年間,婚姻之外的性行為幾乎完全絕跡,結婚狀態被視為性宣洩的唯一合法形式。當然,通姦和賣淫雖然在嚴厲打擊和各種行政措施的壓制之下,已經減少到人類所能想象的最低限度,但是並沒有完全絕跡,人們身邊時有發生的對所謂作風問題的行政處罰就是此類行為依然存在的證據。

除了這樣的特例,在大多數社會和大多數時代,性交雖然是已婚者主要的性發洩渠道,但不是唯一的。

既然性生活的質量對婚姻關係有如此重要的影響,人們會很自然地以為婚姻性關係必定是既頻繁又快樂的,然而性學調查所得到的結果並非如此。年輕夫妻的性關係頻率約為每週三次,這一頻率會隨年齡增加而減少,導致許多人對婚姻性關係不滿。婚內性關係雖然是合法的,但仍然有個協商問題,雙方的協商成功與否,經常會影響到性生活的質量和頻率。子女的存在也會限制夫妻間的親密行為。此外,性的快樂與婚姻的幸福似乎並不是完全同步的,僅僅獲得性的快感本並不能保證擁有幸福的婚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