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的相關證書
是房屋所有權的重要證明
在所有費用付清之後
辦理產權證書是正常程式
但平昌有部分小區依舊沒能辦理相關證件
就相關問題皇埔明珠小區業主
反映到書記信箱諮詢
諮詢內容
本人於2010年購買位於信義大道黃浦明珠小區A棟住房,2015年辦理完交房手續,各項費用均已付清,但到目前為止,房屋產權登記等證件一直未辦理,包括本人在內的小區各業主曾多次向開發商諮詢,均未得到確切答案。
請問具體情況及原因?問題出在哪個環節?作為房產開發主管部門是否盡到了監管職責,對這樣的開發企業不應該查辦整頓?以維護健康的房地產開發市場秩序,維護好、實現好人民群眾利益。望相關部門站在以人為本、眾之所望、政之所向和群眾利益無小事的高度予以重視,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把人民群眾的利益放在首位,儘快協調解決,給所有小區業主滿意答覆。
▲平昌皇埔明珠小區(網路圖)
回覆內容
答覆單位:
平昌縣不動產登記中心
答覆時間:
2021-02-05答覆意見:
網友:
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現將相關情況回覆如下:
目前皇埔明珠商住樓A、B棟無法辦證的主要原因,在於皇埔明珠開發企業因商業和住宅部分未全部出售,至今未向房管局全額繳納專項維修基金,致使房管局無法辦理產權轉移,不能建立初始登記資訊,最終導致產權無法分戶,因此購房戶暫無法不動產權登記;C棟消防驗收未透過暫無法申請登記。
按照《土地管理法》《房地產管理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等規定,待皇埔明珠開發企業全額繳清首次登記費用和專項維修基金並完成分戶後,各購房業主需提供購房合同、契稅發票、相關身份資料等到開發企業或自行到政務中心不動產登記視窗申請登記,並可辦理《不動產權證書》。
平昌縣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