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花12萬買子母車位,合同已籤開發商突然反悔,置業顧問稱是個人失誤

據河北廣播電視臺報道,石家莊市民任雪強反應,他在旭輝公元一期花12萬認購子母車位,與置業顧問簽完協議後卻遭到對方反悔,突然讓任先生再加價5萬元,任先生表示不能接受。

業主花12萬買子母車位,合同已籤開發商突然反悔,置業顧問稱是個人失誤

任雪強向記者詳細描述事件經過:他是2020年8月份買的旭輝公元一期的房子,今年9月25日車位進行開盤認購車位,他在9月26日下午定了一個子母車位,談好了價格為12萬,並在當天簽訂協議支付了5萬元,9月27日把剩餘的7萬元也付清了。然而9月28日晚上,置業顧問的一通電話讓他非常無語,電話裡置業顧問說這個車位突然加價了5萬元。

經過幾番溝通,對方給任雪強提出了幾個解決方案,不過他都給拒絕了。第一個方案是車位不同意這個價格賣給他,第二個方案是讓他補齊差價,第三個方案是調換車位,可是調換的車位所在的樓棟與他居住的樓棟正好在對角上,距離太遠。

旭輝集團石家莊分公司的趙經理表示,因為置業顧問想著給業主爭取一個好一點的車位,想趕緊占上一個,在還沒查價格的情況下就跟業主先簽訂了協議。

業主花12萬買子母車位,合同已籤開發商突然反悔,置業顧問稱是個人失誤

置業顧問承認協議確實是簽訂了的,任先生的12萬元也是打到了公司的賬戶上,但是他表示,協議是他在沒有核實價格的情況下籤售的,屬於他個人原因的工作失誤。他能理解業主的心情,不過自己也沒有權利賤賣公司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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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當時簽訂的那份協議,對方稱已經上交公司無法拿出來。

最後公司承諾,會與任雪強再次協商,妥善解決:置業顧問沒有查清楚車位價格造成了一點失誤,我們會積極跟公司去溝通,一定給客戶一個比較合理的解決方案。

業主花12萬買子母車位,合同已籤開發商突然反悔,置業顧問稱是個人失誤

>>>網友評價

大部分網友認為,已經簽訂了協議就要有契約精神,按照協議內容來履行。

“太霸王了,視協議為空氣。”

“既然合同已經簽了,那就應該履行合同,一個失誤是不能解釋這件事兒了。”

“即然是你失誤,你就負責失誤所帶來的相關後果。而且公司應該處罰這類員工,憑空裡給公司找麻煩。”

“協議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公司不承認,售樓人員個人承擔。”

“視合同為無物,沒有一點契約精神,售樓處明顯不佔理!”

業主花12萬買子母車位,合同已籤開發商突然反悔,置業顧問稱是個人失誤

【來源:九派新聞綜合河北廣播電視臺,網友評論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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