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藥品能否郵寄入境?海關:不能隨意寄

文、圖/羊城派記者 錢瑜

通訊員 範青昳、拱宣

精神藥品能否郵寄入境?海關:不能隨意寄

拱北海關郵遞渠道查獲精神管制類藥物佐匹克隆片進境案

近日,拱北海關隸屬九洲海關在對一批進口普郵郵件實施查驗時,發現一件寄自香港的平郵包裹存在異常。該郵件為平郵小包(無郵件掛號編碼),所附報關單內申報的物品名稱因字跡潦草無法識別,經開拆查驗,郵包內物品實際是名為“ZOPICLONE TABLETS ”(中文名:佐匹克隆片)的藥品共6盒,屬於第二類精神藥品。目前,上述案件已移交海關緝私部門做進一步處理。

佐匹克隆屬於非苯二氮卓類鎮靜催眠藥,該藥可以縮短入睡潛伏期,提高睡眠效率,調整睡眠結構,適用於入睡困難、夜間睡眠較淺、睡眠中夢多以及晨起後需保持頭腦清醒的患者。佐匹克隆屬於國家二類精神管制類藥物,需要憑醫生處方在醫院購買。

我國對精神藥品實行嚴格的管制,有些精神藥品已經屬於毒品範疇,海關相關負責人提醒稱,切勿隨意郵寄精神藥品出入境,謹防觸犯法律。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有關規定,國家對精神藥品的進(出)口實行進(出)口准許證管理制度,進口精神藥品必須取得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核發的《精神藥物進口准許證》。按照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海關總署的有關規定,任何單位以任何貿易方式進(出)口精神藥品,不論用於何種用途,均需取得許可證件。

責編 | 謝紅 張德鋼

實習生 | 黃綺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