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摔倒小孩去扶,結果被訛5000元錢,法律是否有相關規定?

河南一老人騎車逆行,在某路口摔倒,小孩出於善良將老人扶起,在孩子家長趕到後,為了更好地教育孩子,一起將老人送到醫院。

在醫院,老人表示沒有帶夠錢,家長先行墊付了5000元錢的醫藥費。

老人摔倒小孩去扶,結果被訛5000元錢,法律是否有相關規定?

結果,老人出院後,竟然認為不能把錢全部還給小孩的家長。

老人認為,跟你沒關係,為什麼要把我送到醫院呢?

老人認為,自己沒有違反交通規則,沒有壞良心。我的天哪。

老人摔倒小孩去扶,結果被訛5000元錢,法律是否有相關規定?

這個社會到底是怎麼了?

假如沒有小孩去扶,老人現在到底是什麼情況,恐怕誰也不敢保證,也許是這孩子救了你的命啊!

後經交警部門認定,小孩不承擔此次事故責任。

有網友表示,這種訛人的行為,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明明知道對方沒有撞到自己,也知道對方是無辜的,卻故意訛人錢財,這種行為,已經構成了敲詐勒索。如果不加以處罰,會敗壞社會的風氣。

老人摔倒小孩去扶,結果被訛5000元錢,法律是否有相關規定?

想必的確如此,小孩的家長本著教育孩子的目的,結果卻被現實啪啪打臉,小孩以後該怎麼想,怎麼做,誰能告訴他呢!

據悉,家長說,小孩總在廁所哭泣,覺得給家裡惹了麻煩,做了好事,為什麼還要賠錢。

如果這個事情處理不好,恐怕今後,小孩再遇到這樣的事情,肯定是不敢扶了。難道,打電話報警嗎?也許是個好辦法吧,但這不很可笑嗎?

那麼法律上是否有相關規定呢?

老人摔倒小孩去扶,結果被訛5000元錢,法律是否有相關規定?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老人的行為符合捏到虛構事實,貶損他人名譽,並且造成了惡劣的影響,屬於上面的情況。

老人摔倒小孩去扶,結果被訛5000元錢,法律是否有相關規定?

希望小孩的父母,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給老人一個懲戒,去給自己的孩子一個公道,相信現在很多社會上的人都願意無償幫助這個孩子,這種事情不能再發生了。

那麼,問一句,假如當時是你,你敢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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