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市民反映:“石頭房安全隱患改造”事項

回覆惠安縣崇武鎮政府

網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石頭房安全隱患改造”事項,崇武鎮政府進行了調查處理。    據崇武鎮政府調查瞭解,您與兄長張*斌共同居住在崇武鎮港墘村燕南288號房屋,該棟房屋佔地面積約120㎡,房屋層數為二層,結構質式為石結構。您與兄長張*斌家庭居住情況均符合石結構房屋翻建申請條件,可選擇對該棟房屋析產繼承後分別向港墘村委會提交房屋翻建申請,待村級初審合格並送呈我鎮相關部門聯審聯辦通過後,將向您與兄長張*斌分發相關建設審批許可。    關於您諮詢石結構房屋翻建補助政策的問題,根據《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福建省財政廳關於加快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4部門關於印發泉州市2019年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泉建村〔2019〕47號)、《惠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3部門關於印發〈惠安縣2019年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惠住建〔2019〕220號)和《惠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6部門關於印發〈惠安縣2021年同心安居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惠住建〔2021〕107號)等相關檔案要求,對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原中央蘇區革命老區國家重點優撫物件和革命“五老”人員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等4類重點物件和其他貧困戶的石結構危房改造,嚴格按照上級檔案要求進行補助資格確定、稽核上報和補助,您與兄長張*斌均不符合上述檔案可以申請補助物件,因此無法獲得相應的翻建補助。    2021年9月3日下午,崇武鎮工作人員已與您進行電話溝通,詳細告知崇武鎮相關房屋建設管理規定、翻建申請流程和翻建補助物件標準,並取得了您的理解。    感謝您對城鎮建設管理工作的支援和關心!

回覆惠安縣淨峰鎮人民政府

網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宅基地”事項,淨峰鎮人民政府進行了調查處理。    據淨峰鎮人民政府調查瞭解,您戶總人口10人,現居住房屋佔地面積130㎡,建築層數3層,建築面積400㎡,分戶前人均建築面積40㎡。擬申請宅基地的原地類為耕保地,屬2016年“微調物件”,現地類為旱地。根據《惠安縣規範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規定》(惠政辦〔2020〕60號)檔案規定,農村村民建房應當充分利用舊宅基地、空閒地和其他未利用地,不得佔用永久基本農田;涉及佔用農用地的應依法辦理農用地專用審批手續。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宅基地加強農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設管理若干意見(試行)》(閩政〔2021〕60號)檔案要求,宅基地審批應優先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嚴格控制農村宅基地佔用農用地特別是耕地,不得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確需佔用農用地的,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實行單列安排,專項保障,實報實銷,當年保障不足的,下一年度優先保障。為解決部分住房及其困難群眾建房需求,淨峰鎮對農轉用建設指標進行統籌,確保住房最困難群眾建房需求得以保障。經鎮駐村工作組、赤土尾村委會村幹部對住房困難群眾進行入戶走訪,對住房困難程度進行比選,在比選物件中尚不屬居住極其困難物件,經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公議,赤土尾村已對今年度用地指標進行了初步安排。您戶仍需要輪候新增建設用地指標。    鑑於新增用地指標有限,且按照相關檔案要求應有效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建議您戶對現有房屋進行翻建,最佳化戶型設計,充分利用空間,淨峰鎮將按照相關檔案要求進行審批,以解決您的居住需求。    感謝您對村建工作的理解和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