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差49歲竟然成了夫妻!27歲小夥娶76歲新娘,是真愛?

導讀:

2017年6月,小夥子小高和劉老太領取了結婚證書。那年,新郎小高27歲,新娘劉老太76歲 ,整整49歲! 陪著一起去婚姻登記處的,還有小高的兩位好友小余和小戴。婚後,夫妻倆帶著2條狗,一起去北海玩了20多天。難道,兩人真的是因為真愛走到了一起?

雖說愛情不應該受年齡的限制,可是,現實中,我們一般人也只能接受大個幾歲十幾歲的,大幾十歲的當然也有,但是實在是少數。尤其是作為普通人,相差半百的更是少之又少啊!難道,這真的是真愛嗎?

小余、小戴、小高前後在同一家理財投資企業工作。 劉老太是孤老,是這家企業的客戶。三個小夥子與老太關係越來越好,認了劉老太當“乾媽”。劉老太因投資被騙,三個小夥子騙“乾媽”先把房子抵押給銀行,等他們投資股權後賺到錢,再把房錢還回來。因小高未婚,兩人為此事還辦理了“假結婚” 。

事實是,三個小夥子壓根沒投資股權,私下把錢分了。老太被騙了錢,又沒了住處。。。 結了婚、遷了戶口、賣了房。 之後的故事就陷入了“套路”。。。

而三個小夥子因為向老太謊稱會進行股權投資,並與這家公司的名義簽署了相關的投資協議,從而交付了投資款,已經涉嫌合同詐騙,被依法提起公訴。

相差49歲竟然成了夫妻!27歲小夥娶76歲新娘,是真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最終李某、高某、戴某因涉嫌合同詐騙罪受到了應有的懲罰。三人退賠了被害人的全部損失,得到了從寬處理,分別被判2-3年的有期徒刑,緩刑2-3年。

這段離奇的婚姻關係,並不是因為愛情。

老年人現在成為了上當受騙的主要成員,像這樣的孤獨老人更是難以避免被騙,建議兒女們、社會各界都能多多關心老年人,提高他們的防騙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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