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變法為何要建立“連坐制”?這個制度又是何時被廢除的?

秦的社會組織相當嚴密,商鞅變法建立了“連坐制”內容包括:禁止父子兄弟同室而居,凡民有二男勞力以上的都必須分居,獨立編戶,同時按軍事組織把全國吏民編制起來,五家為伍,十家為什,不準擅自遷居,相互監督,相互檢舉,若不揭發,十家連坐。這種嚴苛的法律把農民牢牢束縛在土地上,國家直接控制了全國的勞動力,保證了賦稅收入。統一後秦國將此推廣至全國。下面趣歷史小編就為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商鞅變法為何要建立“連坐制”?這個制度又是何時被廢除的?

連坐制度所打擊的是與犯罪有一定社會關係的人,是定罪而不是刑罰,因此可稱此項法律制度為“關係法”歷史中注重親疏,嫡庶關係的宗法制是封建法制所要維護的主要社會關係,連坐制度與宗法制度相伴整個封建文明始終,共同調整維護了幾千年的社會秩序。社會總是在不斷的淘汰中進步,而專懲人情罰關係的連坐制度具有如此持久的生命力,這本身說明其具有符合社會發展規律的進步合理的一面,那麼這些是如何體現的呢?

戰國時期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韓非子曾有過一段精闢的論述《制分》“是故夫治之國,善以止奸為務,是何也?其法通乎人情,關乎治理也,則使相窺奈何?日:蓋裡相坐而已,禁尚有連於已者,理不得不相窺,唯恐不得免、有奸心者不令得志,窺者多矣。如此,則慎已窺彼,發奸之密,告過者免罪受賞,失奸者必株連刑,如此則奸類發矣,奸不容細,私告任坐使然也。”

這段闡釋將“人人自危,戶戶自保”彼此監督的連坐制度的分化瓦解作用揭露無遺。連坐制度的產生有其必然性,華夏民族單一的農業生產資料的經濟特點決定了其安土重遷,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的依賴血緣維繫的封閉生存方式,其教育環境也相對獨立封閉。

商鞅變法為何要建立“連坐制”?這個制度又是何時被廢除的?

這從許多邊遠鄉村十里不同音,隔村不同俗,一村一姓的遺風中尚可見的一斑,而連坐實際上是對這一封閉教育形式的批判和瓦解,是基於帝王統治利益而對宗法制社會關係所作的調整和規範,使宗族社會統一於王法之下,用禁尚有連,造成宗族社會中人人自危自保,人人執法的法治形勢,客觀上起到促進普法,統一法制的作用。

族刑連坐制的廢除,是清末法律變革運動的成果之一,這與當時修律大臣沈家本、伍廷芳的努力是分不開的。

在他們的大力倡導下,清庭終於在1905年正式宣佈廢除連作制。至此,族刑連坐制度正式在法律上被廢止了。不過,這種廢止是有極大保留的。這種保留,深刻反映了統治者對這一古老制度的戀戀不捨之心,而一旦有必要、有可能,統治者也會毫不猶豫地重新拾起這柄鏽蝕的屠刀殺向人民。

對中國這個素以保持對傳統的自信與自詡為滿足的國度而言,要真正徹底革除陳規陋習並非一紙明文所能完成,尤其是對那些可以為暴君和暴政服務的陳規陋習而言,更是如此。所以,像族刑連坐這類極富濃厚傳統文化色彩的懲罰手段,很自然地為某些暴政的製造者所緬懷是不足為奇的。這也使我們對族刑連坐在現代社會的沉渣泛起現象有了一種歷史文化意義上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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