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後實行一夫一妻制,那和姨太太睡覺算違法嗎

建國後實行一夫一妻制,那和姨太太睡覺算違法嗎

“男尊女卑”的現象是在漢武帝重用董仲舒,“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才逐漸形成的一種陋習,不過一夫多妻制的現象甚至可以追溯到堯舜時期。

建國後實行一夫一妻制,那和姨太太睡覺算違法嗎

司馬遷在《史記·五帝本紀》當中說:堯乃以二女妻舜以觀其內,使九男與處以觀其外。舜居媯汭,內行彌謹。堯二女不敢以貴驕事舜親戚,甚有婦道。

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堯將自己的兩個女兒嫁給了舜,想要看看他怎麼治家,雖然她們是堯的女兒,但是下嫁給舜,也要遵守婦道。

而《禮記·昏義》更是說:“古者天子後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以聽天下之內治,以明章婦順,故天下內和而家理”,古人將三妻四妾當作一個治國之道,意思管理好是三宮六院,就能夠治理好天下。

不過原始社會,男女以部落、氏族為群,人人都可以有一群之男,或者一群之妻,並沒有所謂的夫妻制度,因此在母系社會當中,孩子只知道母親是誰,並沒有父親,此時也以女子傳承血脈、姓氏,而男子沒有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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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隨著夏商周三代建立,原始人類進入了一個法治社會,此時已經有明確規定夫妻制度,即一夫一妻制,一個正妻,一個正夫,但當時的關係極為疏鬆,即便是夫妻也不必居住在一起,保持著一夫多妻,一妻多夫關係更為長久。

但隨著《周禮》制定、秦始皇一統天下、漢武帝重用董仲舒,就規定了一個妻子只有一個丈夫,但男子可以“三妻四妾”,但妻的地位在家中很高,而妾就相當於奴隸,《說文解字》曰:妾,有罪女子。《周禮注》也說:臣妾,男女貧賤之稱。

古時,一夫多妻講的是所有妻子在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男子要公平對待妻子,就連分割家產也要平均,但是,一夫一妻多妾,就不一樣,上文也說了,妾就是奴隸,妾地位待遇全要看正妻、正夫的臉色,兩人甚至還握有生殺大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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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妻四妾現象在民國依舊還有保留,但此時女權運動興起,為了讓妻妾地位平等,妾的稱呼就成了姨太太,不過女子也有權利離婚,文繡跟溥儀離婚對舊社會造成了很大的衝擊,史稱“刀妃革命”。

那麼在建國後,這些姨太太會不會被強制離婚呢?因為在正常的認知當中,他們肯定是犯了重婚罪,其實並沒有,在1950年頒發的《婚姻法》當中,並沒有要求強制離婚,這裡會遵循個人意願。

若是姨太太們不願意離開,自然也不能強迫,若是想要離開,也可以申請離婚,當然在一些地區依舊還存在一夫多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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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王何鴻燊在1989年都娶了“四太太”梁安琪,其實澳門當時因為特殊情況一直沿用大清律法,所以賭王才能夠娶這麼多妻子,只是苦了原配一家,原配恐怕不僅僅是氣憤了吧。

除了我國,西方同樣存在一夫多妻,伊斯蘭教可以娶四個妻子,巴基斯坦和摩洛哥的男人想要娶第二個妻子,必須先得到首任妻子的准許,其實一夫多妻不僅僅是對個人不負責,更是對妻子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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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娶幾個老婆還不如娶一個真正愛的人,數量還是比不過質量,不然娶再多老婆最後發現沒有一個真正愛自己的,那結果更悲慘。最後龍大姐還是要祝大家能找到自己真正愛的那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