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怪案:美嬌娘許配他人為妻,成婚前竟變為男兒郎

當今天下,偽娘盛行,明明是七尺男兒,卻偏要搽脂抹粉,舉手投足搔首弄姿,惹得無數少女少婦大呼“歐巴”,讓我等大老爺們兒直看得瞠目結舌,只道是妖風不正,“兔爺”霸道。

話說大清聖祖爺康熙四十六年,南昌府出了這麼一樁怪案,讓人驚詫:原來偽娘不是現代專利,古代這多有這種貨色。本案記載於清代文人景星杓所撰寫文言作品《山齋客譚》中,其中寫道:南昌府有戶人家姓孫,家中有個女兒,名叫翠喜。翠喜年過十六,在當時算是婚配的最佳歲數。家裡找媒人為她保媒拉縴,許配鄰鄉段家之子為妻。段家看過二人八字後,見其八字匹配,女子命格旺夫,馬上下了聘禮,準備擇吉日迎娶翠喜過門。

清朝怪案:美嬌娘許配他人為妻,成婚前竟變為男兒郎

翠喜是家中獨女,因此父親孫老漢對其十分疼愛。孫老漢半生遺憾家裡沒有男丁繼承香火,夫人生下翠喜後,他便整日燒香拜佛,乞求夫人能給自己生個兒子,可偏偏佛祖不保佑,孫夫人自此再未懷孕,孫老漢也只能認命。

翠喜許配段家之後,一次孫老漢從外面辦事回來,開門後見寶貝女兒在院落之中小解,也不懂得避諱。他登時大怒,斥責女兒寡廉鮮恥,如今已經許配他人為妻,眼看不久就要出嫁,還在院落之中小解,實在丟人!孫夫人忙出來勸解,讓丈夫休發雷霆之怒,且息虎狼之威,免得傳到外人耳朵,讓外人說閒話。

孫老漢氣呼呼進屋去,孫夫人過來安慰女兒,不曾想翠喜不以為然,將娘拉到一旁,偷偷告訴娘說:“娘啊,我如今不是女孩子,我是男孩子,當眾小解又有什麼好怕的?”(原文:兒已非女,何害乎)。

清朝怪案:美嬌娘許配他人為妻,成婚前竟變為男兒郎

孫夫人聽罷之後,只嚇得魂飛九霄雲外,她萬沒想到閨女瘋成這樣。翠喜見娘不信,褪去褻褲讓娘檢視。孫夫人親自檢視之後,險些沒暈死過去。原來翠喜所言非虛,好端端的一個美嬌娘不知何故竟變成男兒郎。(原文:母驗之,果男兒矣)

孫夫人不敢相信親眼所見,可不信也不行,她將此事告知孫老漢。孫老漢聽罷之後,竟高興至極,他說自己的心願被佛祖知道了,如今將女兒變為男兒,這便是心誠則靈。自這天起,孫老漢讓翠喜改換男裝,將滿頭青絲剪掉,梳起男人髮辮。一番打扮之後,翠喜儼然就是個翩翩美男子。

鄉親鄰居聽聞此事,紛紛前來觀看,看過之後全都嘖嘖稱奇,有些家裡沒兒子的趕緊回去燒香拜佛,祈求佛祖將自己女兒變成男兒。孫家高興,而段家氣憤,段家家長認為孫家欺人太甚,明明受了聘禮,如今卻說他家女兒是男兒。段家找孫家理論,孫家說可以將聘禮退回,而段家死活不依,非說孫家騙人,如今鄉鄰都知道兒子要成婚,非要孫賠個兒媳婦給段家不可。若是不賠,就去府衙告狀。

清朝怪案:美嬌娘許配他人為妻,成婚前竟變為男兒郎

孫家也不懼怕,讓他儘管去告。段家果真一紙狀書把孫家給告到府衙。知府大人看過狀紙之後,也覺得孫家無理,定好的婚事不遵行便是悔婚,依照大清律例,這是要坐牢的罪過。但狀書上又說孫家女兒翠喜明明是女兒身,卻偏要在成婚之前說自己是男兒,如今身穿男子裝束,還將頭髮剪掉,分明是騙婚不成裝神弄鬼。知府大人覺得此事太過蹊蹺,於是將雙方家人係數傳到大堂問案。見到翠喜後,知府大人看了又看,只覺得翠喜儘管身穿男裝,但面相仍是個嬌柔模樣,而且沒有喉結,說話也細聲細語,若是個男兒,也是個“小相公”。

單看外貌不能分辨,只需褪褲檢視便知真假。大人找來個婆子,讓婆子帶翠喜去內室驗明正身。婆子檢視過後,告知大人,翠喜儘管女相,但的確是個男兒郎,這便是俗話常說的“雌雄同體”。

清朝怪案:美嬌娘許配他人為妻,成婚前竟變為男兒郎

知府大人聽後很是詫異,又傳來一個婆子二次查驗,結果這個婆子說的話跟上一個一樣。知府大人此時才知天下之大,無奇不有,果真有這種奇人。他對段家說明查驗結果,翠喜當真是男兒身,不能婚配他家兒子,孫家並無撒謊,因此判孫家將聘禮全部歸還,而後在段家擺酒道歉。知府衙門賞給翠喜二十兩銀子,以表示他對“奇人”的敬重。

官司斷清,兩家都滿意,孫家更是憑空得了二十兩銀子。自此之後,舉凡到他家看翠喜者,都要有銀子孝敬,要不就不讓看。孫家藉此發了大財,段家兒子也另擇良緣。只是翠喜儘管變為男兒身,將來是否能生養,孫家沒有考慮到。若是不能生,那麼孫家還是絕嗣,孫老漢要孫家後人繼承香火的心願仍不能達成。到最後,喜劇變為悲劇也難說!

清朝怪案:美嬌娘許配他人為妻,成婚前竟變為男兒郎

這樁案件頗有些趣味,其實這種現象如今常見,如今有了個名詞叫“雙性人”,若想改變自己性別,透過手術變男變女都可以,比佛祖還靈驗。古人不懂這些,因此將此視為“奇人”,當今已經不將這種人視為“奇人”,最多視為“奇葩”。這種人“雌雄同體”的人是無奈的,屬於天生缺陷。然而身體健全無病症者,卻偏偏喜歡改變自己性別。我個人並不歧視有這種想法的人,但我也不支援,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毀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