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誤區解答【京標 企業】

著作權誤區解答【京標企業】

著作權在我們日常生活中較為常見,但瞭解它的人卻很少。今天【京標

企業】就整理了一些著作權知識的常見誤區進行解答,希望能幫到大家。

1、著作權可以保護我的思想

著作權適用於記錄的作品,它不能適用於一種想法無形的東西。在某些領域(例如發明)中,想法是可以申請專利,但著作權非也,這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著作權並不保護你的思想,只能保護你的表達。

2、可以合法地複製10%,這並不會侵權

當您引用或摘錄時,需要明白的是沒有一個確切的字數或複製百分比可以應用到每個案子中。在已經開始審判的案件中,可以明確的是複製內容的重要性,而不僅僅是複製字數的數量。

著作權誤區解答【京標 企業】

3、證明侵犯著作權很難

事實並非如此,著作權法主要是民事而非刑法。民法要求較低的舉證責任,實際上更容易證明侵權。

在刑事案件中,被告在無可置疑的情況下被證明有罪之前是無辜的。但是,在民事案件中,原告必須簡單地說服法院或法庭,他們的申訴是有效的,並且在機率上,被告可能是有罪的。

4、可以對名稱或標題進行著作權保護

從著作權的角度來看,沒有理由說兩件作品不能擁有相同的標題。只要不復制或改編作品本身的內容,就不會發生侵權行為。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對名稱沒有任何保護,因為它可能被其他立法所涵蓋;如果該名稱是商標,或者可以證明該名稱的使用誤導或混淆了公眾,(即“假冒”),那麼依然可以得到法律保護。雖然著作權將從創作作品的角度開始實施,但“假冒”是基於公眾對該名稱所暗示的看法。

5、我可以簡單地將一份副本發給自己作為著作權證明

這種方法(有時被稱為“窮人的著作權”)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有所幫助,但它的證據力度極其有限,因為它很容易偽造。

如果您透過快遞或郵政服務(包括記錄/跟蹤和簽署服務)將您的工作傳送給自己或使用任何其他需要您自己儲存工作的系統,主要問題是沒有可證實的證據表明內容尚未交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