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一男子當街搶奪手機,僅過一天被刑拘

自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開展以來,林州市公安局積極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堅持教育整頓和主責主業兩手抓、兩促進,以實際行動為群眾辦實事、幹好事、解難事,以教育整頓的新成效、實戰打擊的新業績堅決維護人民群眾利益。

“我手機在街上被人搶了……”4月19日晚,林州市公安局接到群眾黃女士報警,當晚八點半左右,黃女士行至向陽街與龍安路交叉口時,一個騎電動摩托車的男子將其手機搶走了。

林州一男子當街搶奪手機,僅過一天被刑拘

刑偵大隊、大資料實戰中心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展開偵查。據黃女士描述,搶奪手機的男子大約五十歲,騎一輛白色電摩,作案後沿龍安路向南逃竄。民警調取了現場周邊的監控影片,根據黃女士描述的嫌疑人特徵和逃跑方向進行追蹤研判,成功鎖定了嫌疑人高某的身份。辦案民警順線追蹤,迅速掌握了高某的活動軌跡。4月20日下午,經過近一天的蹲點守候,民警在高某家中將其抓獲,當場繳獲搶奪來的手機一部。

林州一男子當街搶奪手機,僅過一天被刑拘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高某對4月19日晚搶奪黃女士手機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當晚八點多,高某騎車在路口看到前面一女子正拿著手機,“搶了手機就跑,我車子快,她肯定追不上我”,高某腦子一熱,突然間萌生了這麼一個念頭。毫無防備的黃女士還沒反應過來,倉促得手的高某已經騎車跑遠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因涉嫌搶奪被林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被盜手機已返還給黃女士。

注意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辦案調查,一律透過上門或者請當事人到派出所等公安場所的方式面見當事人,

絕不會透過電話或者網路直接調查處理,更不會要求當事人匯款、轉賬。

與此不符的,公民可視為涉嫌詐騙行為,可直接撥打110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