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產品的“量”到品牌究竟有多遠?

很多人總感覺只要自己有流量,自己的品牌很快就能打出去。但現實的殘酷很快的讓他們認清了事實。有多人知道花西子這個品牌。不管是再小紅薯還是抖音等短影片平臺都可以說是網紅。深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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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的追捧,可以說是打造一款火一款。要流量有流量,要曝光度有曝光度。但有多少知道他的流量大部分是頭部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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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繫結的後果,以至於到了這位主播有了定價權與決策權,凡是他推薦的都能獲得很好的銷量,不不大愛搭理的就只有很低的銷量甚至有的還是零銷量。他想擺脫這個局面,不與某人深度繫結,但這時已經由不得他了。於是壯士斷腕用極大的抑制擺脫雖現在起色不少,但銷量下滑的厲害。

網紅產品的“量”到品牌究竟有多遠?

流量本身創造不了品牌,品牌心智塑造需要理解受眾的生活軌跡、心智結構和心智規律,繼而找準品牌傳播的核心正規化,做到飽和傳播和持續佔位,建立了超越流量的社會認同與社會場能,就能實現從網紅品牌成為公眾品牌的躍升,加上地面渠道滲透率的提升就能實現幾億到幾十億再到百億的突破。

隨著媒體環境不斷變化,新渠道內容營銷和直播帶貨等模式的紅利逐步減弱,品牌也需要從看重品效

“帶貨”轉向品牌價值。而品牌的最終使命是要主導一個品類,成為消費者和潛在消費者心智中該品類的代表。這才是真正的品牌效能。但顯然目前能代替的可能性太多了。雖然現在都在大力宣傳國潮復興,但顯然覆蓋面仍是中低使用者。高階仍是被國外大牌把控,在這點上知乎上隨便搜品類,那些達人一般都會羅列一大堆,從價格還是推薦上就可見一斑了。

網紅產品的“量”到品牌究竟有多遠?

什麼是品牌?

我到是很喜歡

市場營銷

專家

菲利普

·科特勒

博士的定義

“品牌是用來識別一種(一系列)產品或服務的名稱、術語、標記、符號或圖案,或是他們的相互組合,使之與竟爭對手的產品或服務相區別。”

意思就是說競爭促使了品牌的出現。每個品類裡面有無數的商家,你賣的和別人賣的區別,差異性,消費者在心智中有你的位置,知道你的差異性,可以說這就是品牌。

網紅產品的“量”到品牌究竟有多遠?

品牌“壁壘”

“城外的人想衝進去,城裡的人想逃出來。”品牌若是不想在競爭中失利就須做好自身的護城河“壁壘”。這就需要品牌建設,這是一個長期的過程,而不是短期內大量的曝光而一蹴而成的。佔領消費者品類行業頭部,就佔領了整個市場。消費者做購買決策時,誰是“條件反射式”的認知壁壘中該品類的頭部,誰就擁有更多的銷量。而這些頭部品牌也需要長期性品牌曝光以維護他們自身的市場地位。若是長久不做品牌宣傳的話,就會讓人覺得是一個消失的大牌。比如健力寶。雖然現在健力寶現在賣的價格對比同品類價格仍是稍貴,偶爾看到會覺得稀奇,但下次去的時候仍然會買自己平時喜歡買的而不是這樣消失的大牌。

新興品牌想要衝擊這些頭部品牌,就需要在策略上及品類上也就是差異性上做好細分,然後量上做大做廣,圈進更多的使用者後透過宣傳讓使用者的體驗及私域傳播完成對品牌的認知。而想要做好量的規模,方法也是有很多的。現在最常用的就是紅人代言及推薦。透過明星、網紅自身的使用者群體的認知形成規模及渠道的拓展。

消費場景的轉變

隨著

5G

時代的來臨,技術的革命帶來了新的產業。新的消費場景的誕生給消費者提供了更多的選擇,消費主體的個性化特徵越來越明顯,又催生了越來越多的消費場景,這樣的變化背後也為企業帶來了新的機遇。在當下的消費時代中,消費者更注重體驗化、娛樂化、社交化的體驗,這其中,消費者獲取的是一種參與感,以及與消費場景之間的互動。透過這種互動,消費者可以在消費的同時,滿足自己或實現“期待中的自我”,這就是場景消費。消費者在付費後,要的是新奇體驗、表現自己、分享自己。

網紅產品的“量”到品牌究竟有多遠?

越是靠近消費者生活場景的媒介越是會的更多展現機會

康納曼提到,人是一種生物,在生存環境中要保持警覺。重複性會引發認知放鬆的舒服感和熟悉感。對顧客形成潛移默化的影響。元氣森林、妙可藍多等在消費者必經的社群和辦公樓電梯中,持續重複地曝光,在消費者大腦中不知不覺地種下品牌的種子,並在某一天開花結果,一旦深入人心,就能夠持續地取得高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