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工日常關愛慰問工作管理辦法

目的

為了更好地做好教職工日常關愛慰問工作,本著“以人為本”的關愛理念關愛教職工及其家庭,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消除教職工後顧之憂,增強教職工滿意度,促進分院健康、和諧發展。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學校所有教職工及教職工家屬。

教職工:編制內教職工及長期外聘職工;

家屬:教職工本人父母、配偶、子女。

職責

學校工會是教職工關愛慰問工作的主要負責任部門

1。負責承擔教職工關愛慰問工作的全面管理、協調和服務工作;

2。負責教職工關愛慰問工作所需資金的財務處理工作;

管理辦法

(一)病故喪葬,慰問到家。

1。教職工本人因病、意外事故造成死亡(含自然死亡)的,工會要在一個工作日之內到場慰問,代表分院獻一個花圈(費用在200元以內),給予慰問金,標準1000元/人。

2。教職工本人因公造成死亡的,工會要在1個工作日之內到場慰問,代表分院獻一個花圈(費用在200元以內),給予慰問金,標準:2000元/人

3。教職工家屬因病、意外事故去世的,工會要在1個工作日之內到場慰問,代表分院獻一個花圈(費用在200元以內),給予慰問金,標準500元/人。

(二)其他日常慰問

1。教職工生日慰問。教職工生日當月工會代表學校表達慰問,慰問標準:100元/人,。工會負責提供慰問卡片。

2。教職工及教職工家屬生病住院慰問:由工會主席或工會委員負責到院進行慰問。慰問標準:教職工300元/人;家屬200元/人。如遇重症病患,工會負責報告分院,根據患病情況,慰問標準另行規定。

3。教職工或教職工家屬生小孩慰問:由工會主席或工會委員負責到場慰問,慰問標準:200元。

4。教職工因工負傷慰問:工會負責在1個工作日以內,由工會主席或工會委員負責到院進行慰問,傷情嚴重的,院領導到院慰問。工會應負責安撫教職工家屬情緒,主動協助教職工家屬,配合人事處辦理教職工的各項醫療、保險費用的報銷手續。

附則

本章程經全體教職工集體審議透過,自

即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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