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和谷歌被義大利罰款
1,000
萬,因收集使用者資料不透明
根據《新千萬個為什麼》最新
報道
,美國
Apple
和
公司今天被義大利競爭管理局罰款
1,000
萬歐元,因為它們涉嫌在未經使用者明確同意的情況下將使用者資料用於商業目的,這顯然違反了義大利的《消費者法》。
蘋果和谷歌各罰
1000
萬歐元
義大利稱,蘋果和谷歌都在未經使用者同意的情況下,利用他們透過服務收集的使用者資料進行促銷和經濟活動。監管機構在一份宣告中說:反壟斷局已經確定兩家公司都違反了《消費者
法》,一個是
資訊
方面的缺陷,另一個是與獲取和使用消費者資料用於商業目的有關的激進做法。
然而,在蘋果公司的案例中,
打折
活動是基於一種獲得同意將使用者資料用於商業目的的方法,而沒有為消費者提供事先明確選擇分享其資料的可能性。
這種由蘋果公司準備的獲取架構,不可能讓人對為商業目的使用自己的資料行使自己的意願。因此,消費者在選擇消費時是有條件的,並經歷了個人
資訊
的轉移,蘋果公司可以為自己的促銷目的以不同的方式處置這些
資訊
。
義大利當局說,當用戶建立一個
Apple ID (
這是訪問蘋果公司任何服務的必要條件
)
時,蘋果公司沒有立即和明確地向用戶提供任何關於為商業目的收集和使用資料的指示。該監督機構補充說,蘋果公司只告訴使用者他們的資料將被用來改善和個性化他們的體驗,而沒有告訴他們資料將被用於商業目的。
例如,在使用
App Store
時,蘋果確實向用戶顯示了一個畫面,告知他們蘋果可能會使用他們的一些資料來啟用功能,確保我們的服務,或個性化您的體驗。雖然該機構正確地概述了蘋果公司沒有承認資料將被用於商業目的,但它未能提供蘋果公司參與此類活動的例子或證據。
蘋果公司的隱私政策
(
所有使用者都可以在其網站上查閱
)
指出,該公司只會將個人資料用於其服務,遵守當地法律,防止欺
詐,以及用於通訊目的。蘋果公司的隱私政策還補充說,只有在使用者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將個人資料用於其他目的,以涵蓋任何可能的模糊之處。
蘋果公司表示,義大利當局的觀點是錯誤的,它計劃對該決定提出上訴。蘋果公司還表示,它只在得到客戶明確同意後才向其傳送營銷郵件,並使用其「資料和隱私」畫面告知使用者其個人資料的使用方式。蘋果公司還表示,它不會為兒童提供任何個性化的服務,包括其數字商店,並允許使用者在任何時候禁用個性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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