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90後村幹部被刑滿釋放人員報復殺害,幼子剛出生還沒起名

近日,河南永城,一90後村幹部,被刑滿釋放人員持鐵錘報復殺害,他幼子剛出生9天,還沒起名,大寶也才5歲,妻子聽到這他遇害的訊息後,眼前一黑,當場就崩潰了。

河南一90後村幹部被刑滿釋放人員報復殺害,幼子剛出生還沒起名

村民介紹說,嫌疑人程某,年近60,曾因搶劫、偷東西坐過牢,兩年前出獄,性格比較偏激,平時村裡人都躲著他。

反觀被害人,90後村幹部夏某,大家對他的評價都很好,誰家有事,他都能幫上忙,很熱心。而且他還是一名退伍軍人,退伍之後,回家種草藥,賺到錢,又開始帶著大家一起種。

刑法232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夏某是在同村老人出殯時出事的,事發時,前來悼念、吃席的客人剛剛散去,夏某等前來幫忙的人,正等待著吃飯。不想,程某抄著一把做木工用的鐵錘,悄無聲息地從背後接近夏某,突然,他舉起鐵錘,向夏某後腦勺重重砸去,連續幾下後,夏某倒在了血泊之中。

從程某的行為來看,他主觀上有殺害夏某的故意,客觀上又造成了夏某死亡的嚴重後果,根據主客觀一致原則,構成故意殺人罪。

本案比較特別的是,程某是刑滿釋放人員,他屬於累犯。

刑法第65條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程某曾因搶劫、盜竊,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懲罰,剛出獄兩年,又犯下故意殺人罪,符合累犯的規定,應當從重處罰。

最後,建議法院嚴懲,不要再給他機會,因為他太極端了,人身危害性很大,而且不思悔改!

程某和夏某,兩人年齡相差了將近30歲,生活也沒有交集,怎麼會報復殺人呢?

村民猜測說,可能是因為燒秸稈的事情。原來,此前秸稈禁燒期間,程某一天內多次故意點燃秸稈,夏某去阻止時,態度比較強硬,程某覺得“失了面子”就懷恨在心。

據悉,這個村幹部,夏某之前沒準備當,是村民多次勸進後,他才開始做的,沒想到現在發生了這種事情,這也反應了有些地方的村幹部不好做。

就像夏某一樣,他的努力和上進,儘管被大部分村民認可,但也少不了個別極端的人,對他的不理解。

有網友表示,原因是夏某年齡太小,90後太年輕了,沒有經驗處理農村的問題,農村土地的一分一毫背後都是拼命爭取的。

年輕人,年輕氣盛,叔叔爺爺一輩的人跟你談事,本來面子就過不去,再加上說話口氣,難免讓人不快。

這位網友的話,很有道理,雖然在我們看來,少幾分地,少幾棵樹又怎麼了,不一樣活嗎?

但是,這在村民眼中卻是天大的事情,所以,農村的事難搞,好言好語,很多人不聽,沒有氣勢,也震不住那些難纏的人。

河南一90後村幹部被刑滿釋放人員報復殺害,幼子剛出生還沒起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