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人類要將愛情捧的那麼高呢?

“愛情”的核心並不是愛,而是Romance。

Romance是啥?其實是那種中世紀遊吟詩人傳唱的英雄傳說——通俗點講就是說書人講的《說岳全傳》《楊家將》這類的東西。只不過東方用來講因果報應、忠孝節義、倫理道德,西方講得更像《西遊記》——帶英雄美人的西遊記。

這個東西還真沒有一個對應的中文原生詞來代替,只好稱為“浪漫主義”。

浪漫主義的本質,是徹底的理想主義所透射出的強烈的勇氣光芒。它本來是出於歌頌英雄主義的目的而被創作,但很顯然創作者們發現了最能帶來賞金和人氣的是這裡面的英雄-美人橋段。

觀眾本能的能感應到,無論是擁有這種勇氣、還是成為這勇氣的效忠物件,都會觸發極大的精神愉悅,會直接帶來強烈的安全感滿足。

不必遮遮掩掩——這會帶來加倍強化的性快感。

安全感是性慾的根基。性慾勃發,其實是安全感需求得到滿足時的連帶反應。這也是為什麼金錢、權力、才幹、信心能激發出性慾的根源所在。

性快感直接與人類的欣快感的底層機制相連,可以說是人類快感最直接的源泉,是最毋庸置疑的快樂之一。

浪漫感是可以直接購買性快感的貨幣,怎麼可能不被人重視?又怎麼不會被人捧得很高?

古人捧得不高,是因為生活極端不穩定,隨時隨地要面對饑荒、戰亂、疾病帶來的死亡威脅。

生產力發展了,Romance的“快感效能”排位就顯然的提升了。

Romance在大眾人生觀中地位的提升,其實是一種生產力發展的產物。

這其實是一種帶毒、帶癮的危險事物,可惜這種警示對於享樂主義本位的現代人未必有實際意義。

“讓我為了健康而拒絕快感……沒有快感的健康的意義何在?”

為什麼說“愛情”是帶毒、帶癮的危險事物?

因為Romance和“愛情”之間是靠一系列的變異關聯在一起的。

實際上,作為愛的最大原始出處,拉丁文版聖經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中,“愛”的原文不是Love,而是拉丁文Caritas,在最早的英王欽定本中,它被翻譯為Charity。

愛到底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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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示

中文裡的“愛”用來對應caritas本來是極好的。可惜英帝國/美國所屬的盎格魯撒克遜文化在近現代的大熾,不可避免的遷移了愛的指向物件,將原本近於慈善的caritas,遷移向了近於享樂、慾念的love。

而中文在“愛”上加“情”,更把這種遷移傳神的表達了出來。

愛是超越的、神性的,而情是世俗的、人慾的。

愛與情相嵌,人類是將情視為本體,視為主要食材,而將愛視為修飾,視為調味品。

現在流行於世主流愛情觀,其實不過是以愛為春藥的慾望之和罷了。

當然是有毒,有癮之物。

除非,把愛視為主體,而把“情”視為衍生物。

情勝於愛,只是一場一過性的毒癮發作。毒品強烈成癮,且邊際效用遞減,劑量上限終將致命。

情為欲生,欲必生恨,不恨不散,必恨必散。

愛勝於情,

愛是永不止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