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怎樣過這一生?

該怎樣過這一生?

圖畫:焯焯

生活案例——

2歲時奶奶去世後,我就去了外婆家,直到10歲才來到爸媽身邊。那時候爸媽工作很忙,大約一週左右才能見他們一面。來到爸媽身邊後他們依然很忙,爸爸大約一週左右才能回來一次,媽媽匆匆忙忙做好飯,給我們姐弟放在那裡,就上班去了,晚上即使有時間,也有一大堆的家務活要幹。

因為小時候我沒有在他們身邊長大的緣故,父母對我特別寵溺,包容。什麼事情都替我考慮。別人有的只要他們能弄到,絕不允許我沒有。在他們眼裡。我從那個獨立的小姑娘變成了他們眼裡什麼也不會幹的嬰兒。在外婆家10歲的我會洗鍋,生火,割麥,洗衣服,疊被子。而到了父母家,10歲的我連飯都不會盛。父母竭盡所能對我好,以彌補童年時他們不在我身邊的缺憾。而我在物質和精神方面獲得了他們的關愛,卻絲毫沒有優越感,反倒越來越自卑。

我和弟弟幾乎是兩個極端。弟弟聰明調皮,從小到大一直都很優秀,而我木訥死板,從小到大一直都很糟糕。雖然我的成績並沒有那麼糟糕,但我除此之外毫無優勢。夥伴們嫌棄我不會和他們說話,不會和他們玩兒,什麼事情都讓家長包辦。我一直都是那個被孤立的孩子。上中學後,父母不能時時刻刻保護,我又想學習獨立,於是,遇到事情我想著自己解決。但由於我的長期自卑,導致我根本沒有勇氣反抗。在受到長達2年多的校園霸凌後,我變得更加沉默,內向,敏感,成績一落千丈,一度產生了出家的念頭。

畢業後,上了中專,感覺自己與大家格格不入,依舊是被孤立的那一位。畢業後,機緣湊巧加上父母的運籌帷幄,我來到了現在的單位。依然是那個沉默寡言,不苟言笑的我。到了結婚的年齡,心裡根本沒有想過這件事,心裡想的還是出家這件事。而且,我在5歲的時候,被村裡的男人侵犯過,於是,我開始排斥身邊的男性。更加重了我要出家這件事,自己卻立場不堅定,想著結婚是替我爸媽完成心願,等幫他們完成心願我就出家。

婚後我一直都很排斥丈夫和我親近。而丈夫是被他的母親逼迫才與我結婚的。懷了孩子之後,丈夫沒有任何喜悅的心情,依然對我冷淡。婆婆也從之前的熱情變得冷淡,生娃後婆婆公然挑釁,我無力反駁。看著父母和他們吵,我心力交瘁。丈夫從來不肯站在我的角度想一想,陪著他媽媽跟我鬧!孩子1歲時忍無可忍的我提出離婚,他不置可否。孩子2歲生日時,我媽說就在這裡給孩子過生日吧,而我想借著孩子過生日緩和緩和關係,畢竟有個孩子,離了婚對孩子不好,執拗的讓父母送我回家。過完生日,他們就把孩子扣下把我趕出家門。整整半年我都沒有見過孩子的面。

直到半年後趕廟會的時候,婆婆才帶著孩子來找我。孩子變得膽怯而弱小,我走的時候,那個白淨可愛的孩子不見了,替代的是個又黑又瘦的孩子,我知道孩子父親不會再對我好了,因為他對自己親骨肉都不肯照顧,怎麼會對我好呢?於是我決心離婚。又聽說過年時孩子穿著破衣服,婆婆逢人就說她媽媽不要她了,穿什麼新衣服。所以,我決定無論如何要把孩子的撫養權爭到手。

我在騙取他們的信任後把孩子接出來,讓母親帶著去了親戚家躲避,自己一紙訴狀將丈夫告上法庭,起訴離婚。第一次判不準離婚。我本來還有幻想,只要他們低個頭說點軟的,為了孩子我還和他湊合著過,等來的卻是他們氣勢洶洶來抄家。第二次判孩子歸兩人撫養,一家半年,等孩子10歲後再決定跟誰,我拒絕了。第三次在我放棄了夫妻財產,撫養費以及孩子的改名的情況下,終於獲得了孩子的撫養權,距離我提出離婚,已經整整兩年。

我和父母把孩子送進附近的幼兒園,整天擔心孩子會被搶走。很長時間做夢都夢見孩子被搶走,我常常從夢中哭醒,膽戰心驚地過了兩年,聽說他又結婚了,才放下心來。期間我也相過幾次親,由於我並不想結婚,所以也就沒有關注別人。後來,弟弟結婚,弟媳懷孕了,覺得自己再待下去,會影響他們。就稀裡糊塗把自己嫁了。婚後,婆婆對孩子百般刁難,在經過一次次的事情之後,我斷了給他們生孩子的念頭。老公並沒有強烈要求,只要求我把孩子的姓氏改為他的姓氏。經過一番波折,前夫同意改姓,但要求我支付2萬元的改姓費。我們不同意出這部分錢,改姓的事就擱淺了。直到孩子上中學,老公又提出,這次前夫說什麼都不同意了。為此事,老公拒絕為我和孩子付出。我現在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明鏡解析……

案主的陳述是非常清晰的,無論從時間節點還是從事件進展都是有理有據的。其實,透過童年經歷我們就能看到一個人的性格特徵的養成怎麼回事,同時,也知道這個過程中有些事發現以後是可以修正的,並自己做出改變才能獲得自己真正想要的結果。案主一直在堅守自己的信念,雖然經歷了一些磨鍊,但仍然可以保持最初的意願,即使現在有些動搖和困惑,也是暫時的,希望不是因為堅持,而堅持是一定會看到希望的!所以,不斷地完善自我意識,理清自我需求,持續實現自我價值,慢慢地會越來越獨立,也因此而影響和吸引能夠幫助自己的人,因此,前提就是讓自己先強壯起來,除此別無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