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大爺再婚後10天就分手,再婚沒有想象中的簡單

導語

婚姻最幸福的事是可以執手偕老,兩人老後攜手走在夕陽輝映的街道上,那是多麼美麗的一副畫面啊,

65歲大爺再婚10天就分手

,這是為什麼呢,讓我們一起了看一看吧!

65歲大爺再婚後10天就分手,再婚沒有想象中的簡單

自述人:王大爺 65歲

王大爺在35歲時,因為家境貧窮,所以自己的老婆和別的男人跑了,自己獨自帶著一個八歲的女兒和剛剛滿月的兒子。

之前剛離婚的時候也有人勸過王大爺再找一個,可是王大爺怕找個後媽對孩子不好。於是王大爺一個人帶著兩個孩子,並將其撫養成人。孩子長大後就在外打工,很少回家,兒女也勸父親再找一個老伴,老了也好有個照應。

王大爺聽何老說人民公園那邊有個相親角,過幾天有一個專門面向老人的專場,到時候方圓幾百裡的人都會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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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爺寫好自己的個人情況(有房、有車)夾在集中區,王大爺在相親會場轉了好久,沒有看到滿意的人,正準備走就被一個女人拉住,這個人是曹阿姨。其實曹阿姨是一個很精明的人,在會場中曹阿姨早早就看中了王大爺,只是一直沒好意思開口,這不看著王大爺準備走了,曹阿姨不想錯失良機。於是便追上去與王大爺打招呼,兩個人相互之間留下了聯絡方式。

王大爺和曹阿姨兩人加了微信之後,時不時都會在微信上聊天。兩個人經常一起約出來跑步,兩個人也有著共同的愛好,就是唱歌,兩人就一起加入了夕陽紅合唱團。

65歲大爺再婚後10天就分手,再婚沒有想象中的簡單

沒過多久王大爺向曹阿姨表明心意,曹阿姨也覺得王大爺這個人十分的靠譜,而且有房有車是一個很不錯的老伴。兩人領取了結婚證。剛結婚沒多久,曹阿姨便要求王大爺在房產證上加上曹阿姨的名字。 但王大爺認為這個房子是兒子為自己買的,而且算是自己的婚前財產,執意不在房產證上加上曹阿姨的名字。之後兩人因此事鬧得不可開交,王大爺的女兒回來與曹阿姨溝通,在溝透過程中,曹阿姨表示,如果王大爺不在房產證上加她的名字,她表示這個婚她不結了,馬上去民政局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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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爺的女兒回來之後,將曹阿姨的話轉達給王大爺。王大爺心想曹阿姨已經是為了他的房和車子來接近他,這一結婚就要求王大爺在房產證上加上她的名字,這不是明擺著欺騙感情。

在離婚時,曹阿姨表示王大爺不愛自己不願意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給不了自己應有的安全感和保障。而王大爺表示,兩人相愛是沒有物質上的,愛情是純粹的,又考慮到這個房子是兒子為自己買的,自己與曹阿姨才剛領結婚證,相互之間還沒有達到更深的瞭解,所以才沒有選擇在房產證上加上曹阿姨的名字。王大爺懷疑曹阿姨與自己結婚,明擺著是衝著金錢而來的。曹阿姨衝著王大爺的物質基礎,王大爺衝著曹阿姨的賢惠,但兩人為此事,終究是不願意讓步,最終這段感情只維持了十天。

結語

擁有忘年戀自然是好的,但是同時也要擦亮自己的雙眼。在這個物質橫流的社會,在考慮情感的同時,也會有人考慮利益。每個人所需要的東西不一樣,自然三觀和看待事物問題是不一樣的。不管別人怎麼樣,我們自己在尋找愛心的同時,要有自己的標準,要擦亮自己的雙眼,找到合適自己的那個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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