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買你的衣服花2500,我的38元,老婆:矯情,愛穿不穿

前言:

都說老實的人容易被人欺負,我們要做到不去欺負別人的同時,也不要被別人欺負,即使是自己最親的人,也應該要這樣做。那麼在婚姻的生活裡,夫妻之間也要平等對待,互相諒解的。陳鵬就是因為太老實,這一年來才會被他老婆折騰得夠戧。現在他也終於明白過來,有些人不愛就是不愛,給再多的溫暖,給再多的錢,都是沒有用的。與其大家一起痛苦著,那還不如趁早放手。於是,他終於向老婆提出了離婚,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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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陳鵬和老婆張麗結婚快有一年了,目前都沒有小孩。當初他們倆結婚,大家都是互相看不上的。陳鵬嫌棄張麗學歷低,說話做事沒個譜,對人也不友善。而張麗呢,也嫌棄陳鵬是個老實目呆的人,長相一般,家庭一般,與自己心中理想的老公差得太遠了。

無奈兩方父母都十分贊同這門親事。加上他們本身也到了結婚的年紀,於是也就在父母的安排下,最終結婚了。

可能也是婚前沒有太多的感情吧,日子就不溫不火地過著。

張麗是在一家百貨超市裡面做化妝品的銷售員,工作也相對輕鬆,但是她比較懶的,工作上也不用心,她說自己才不會為了那麼個破工作搞得自己那麼累呢, 出來上班只是不想在家被老爸老媽嘮叨算了。所以每個月都是拿著最低的底薪。

雖然她的工資不高吧,但是她全身上下穿得可都是名牌,用她的話來說,不趁年輕時候好好打扮自己,到老了打人打扮給誰看?

就她那點工資,能養活自己就不錯了,買衣服,買化妝品的錢呢,在沒有結婚之前,要麼是向父母要,要麼是刷信用卡,要麼就是跟朋友借,當然她的那些前男友也會給她買的。

結婚後,她也是這樣花錢大手大腳的,每個月錢不夠就張口問陳鵬要了,陳鵬剛開始也不知道張麗的這個消費觀念,心想著,她都是自己的老婆了,應該要給她買最好的東西,疼愛老婆是一個男人應該做的。 他就把工資卡和他自己的20萬存款都交給了張麗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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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他們兩夫妻是自己住的,沒有跟陳鵬的父母住在一起。當初張麗就說了,自己不喜歡跟公婆住,怕不習慣。而且自己平時比較喜歡睡懶覺的,最討厭被人吵醒了,陳鵬的父母也知道現在年輕人的想法,只有週末的時候過來幫他們做做飯,收拾一下。

因為這套房子是陳鵬父母全款買的,所以他們小夫妻沒有房貸壓力,車子呢,是陳鵬工作後用自己的工資買呢。現在又還沒有小孩。陳鵬的工資也不低的,按道理說兩夫妻的小日子應該是過得不錯的了。

可是結婚3個月下來,陳鵬就已經招架不住了。

陳鵬發現張麗這個人很多問題,首先,她是一個比較懶的人,家務活幾乎是沒有幹過,她的理由是說,我這雙手做的美甲都花了我一千多塊錢了,我怎麼可能去洗碗,洗衣服呢,要是弄壞了,那我不得重新再花那麼多錢去弄。再說了,我嫁給你不是為了要做家務的,如果要我來做這些家務活什麼的,那你就請保姆吧。

陳鵬雖說有點不高興,但也沒有表現出來,自己做就自己做吧,兩夫妻了就不去計較那麼多了。

張麗這花錢的速度讓陳鵬驚呆了,才不到3個月,張麗就已經快把陳鵬卡上的錢花光了。

當初陳鵬是覺得張麗是自己的老婆了,把家裡的錢交給她保管是應該的,老婆平時喜歡點什麼就買吧。卻沒有想到她花錢那麼大手大腳的,買各種名牌的衣服,幾千塊的,幾萬塊的,看上就買不管價錢,還經常跟她的閨蜜出入高階美容院和各種會所經常深夜都不回來。

陳鵬辛苦存下來的工資就這樣被張麗亂花掉了,心疼極了,他問張麗是怎麼回事?

張麗說,你的錢不就是我的錢了嗎?難道我不可以花嗎?花你這點錢怎麼了?

陳鵬跟她吵起來:你的工資我從來沒有問過你,家裡的開銷我都是我在出,每個月給你的父母的錢,也是我出的,我也要我父母錢的,我的工資再多也不夠花啊,

我可不管你這些的,我父母每個月的錢,你別想不給啊,掙錢是你們男人的事情,如果連老婆都養不起,那還結什麼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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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之後張麗越來越過分了,甚至還拿陳鵬的信用卡一下子刷了5萬塊,包了一個最新款的包包。

陳鵬還沒有來得及說,他這邊父親就生病住院了,陳鵬剛好這段時間工作比較忙,想讓白天張麗和母親一起在醫院照顧父親,晚上他來照顧。

可是張麗還沒有等陳鵬說完就大發雷霆起來,我不會去照顧的,誰的父母誰照顧,我明天說好了要跟朋友一起去三亞旅遊,票都買好了。

你去旅遊怎麼不告訴我啊,現在我的工作比較忙,爸爸又生病住院,你這時候去旅遊不合適吧?

“反正你現在說什麼都沒有用,我明天9點的飛機。”

父親住院的那幾天,張麗一個電話都沒有問候過,陳鵬收到最多的訊息就是信用卡的簡訊,2千,5千,8千,2萬……

那段時間陳鵬徹底累垮了,公司,醫院兩頭跑,人也瘦了一大圈。

張麗回來後,也沒有過多的關心陳鵬,只是冷冷地說,我帶了禮物回來給你,又出去玩了,幾天都沒有回家了

一天晚上,陳鵬發著低燒,他想喝點水,可是看著水壺一點水都沒有,廚房裡冷鍋冷灶的,冰霜空空的,家裡到處都是張麗亂丟的衣服,

他躺在沙發上,看著這冷冷清清的家,這哪像個家啊,沙發的一角還放著張麗給他帶回來的禮物,他拿過來開啟一看,就是一件衣服,和一條皮帶,還留了小票,衣服打折後38元,皮帶是98元,

看著這件衣服,他狠狠地丟在地上,痛苦起來。

自己為什麼要和張麗結婚,她不愛自己,我就是付出再多,給她再多,都是沒有用的。

張麗第二天回來看到陳鵬臉上蒼白地坐在沙發上,十分的頹廢,她沒有問候一句,就進了房間。

陳鵬走進房間,對張麗說,我們離婚吧,這樣對大家都好,我就是一個普通的打工人,我就是做再多的兼職也不夠你花,你不愛這個家,你不愛我,不愛我的父母。我不知道你為什麼要和我結婚?

“好吧,我本來也是這樣的一個人,因為會嫁給你,是我父母的意思,花你的錢就因為我是你的老婆。你要離婚也可以,那麼再給我10萬,明天我們就是去離。”

“你不要太過分了,我們才結婚多久啊,你已經花了我50多萬了,而你為我都做過什麼啊,為我做過一頓飯嗎?洗過一次衣服嗎?關心過我嗎?你就連給我買件衣服都是38元的?你自己的衣服呢?幾千上萬的,難道在你的眼裡我就只配穿這38元的衣服嗎?離婚吧,我累了。

“真是的,38元的衣服就怎麼不能穿了啊,一個大男人都那麼矯情。”

陳鵬徹底傷透了心,這婚一定要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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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語:

最後他們還是離婚了,張鵬也很後悔當時如果及時看清一個人,可能現在也不會落得個人財兩空。張麗在離婚6個月後曾來找過陳鵬要求復婚,可是陳鵬沒有給她任何機會。希望她以後能好自為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