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面分手,是個應知應會的技術活兒

閨蜜她老公離家出走三年,離婚官司也打了一年,卻依然沒有進展。男方起訴離婚,要求把他們僅有的一套住房賣了把錢平分,才能把孩子留給閨蜜。不同意他的條件,那就拖著,反正也一分錢不拿一分房貸不還。至於賣了房子以後親生孩子住哪兒,則不在他關心的範圍之內。

一次次失望透頂之下,閨蜜對他的稱呼也從我老公,到孩子他爸,再到那個鱉孫。閨蜜一遍又一遍跟我說,他做人怎麼能那麼不要臉呢?!

我說,他這只是自私,還沒有完全不要臉,並且你也儘量別讓他發展到不要臉,對你沒什麼好處。想想葛薈婕死磕汪峰,黃毅清狂爆黃奕,董潔猛黑潘粵明。

話說回來,對於那些著名的離婚事件,我最欣賞和佩服的還是王菲和李亞鵬。

體面分手,是個應知應會的技術活兒

即便是離婚宣告,仍然是滿滿的溫情。是的,

既然愛過,又何必趕盡殺絕?

可能大家會認為,這只是人設。但是他們的女兒過生日,王菲的前婆婆(竇唯的母親)居然也到場。如若一般的心胸,是真的做不到吧!

我始終認為,

愛情或者婚姻裡面,想湊合就湊合,能湊合就湊合。不想不能的話,直接開誠佈公的談一談,分一分,一拍兩散,哪怕從此老死不相往來,也總好過鬧一鬧,讓別人笑一笑。

破裂的感情總是始於五官,終於三觀。三觀不合,還是儘早放手,否則一不小心就會成為向大家免費科普從“小豬”進化為“種豬”的紀錄片。

只是,知道他已是這樣的品種,何須再費口舌,何須親自開撕?你的無視,你的輕蔑,是對他最好的唾棄,也是對自己最好的保護。

放過他,也是放過自己。從此以後,他做他的“種豬”,你做你自己的女王,各不相干,各自安好。

體面分手,是個應知應會的技術活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