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父母同住,是否能多分遺產

與父母同住,是否能多分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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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自古以來,都是一個遵循孝道的國家,然而,隨著經濟的發展,當孝道和經濟利益掛鉤時,就上演了一幕幕寒心的悲劇,比如為贍養鬧上法庭,為分遺產兄弟反目,等等等,這樣的事情網上屢見不鮮,也都見怪不怪了,今天就給大家說說父母遺產分割的事,與父母同住的一方,是否可以以此為由多分遺產的問題。

對於孝道,不管是從道德傳統方面來說,還是從法律方面來說,都是子女應盡的義務,這個毋庸置疑,至於誰盡孝多、誰盡孝少的問題,真的沒有辦法來衡量,畢竟這玩意也不能論斤稱,父母百年之後,瓜分遺產的時候,這個我國法律也是有明確的規定,比如繼承法,比如遺囑的相關規定,都是有依據的,那麼到底與父母同住一方能否多分遺產呢,別急,咱們先看法律的規定。

與父母同住,是否能多分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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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繼承,這個法律也是遵循意思自治的,父母有遺囑的話,只要遺囑合法,是要按照遺囑來處理的,如果沒有遺囑就按照繼承法的規定來處理,今天咱們先不說遺囑的問題,就單單說法律的規定,對於繼承,現在的民法典有明確的規定,繼承是分順序,對於同意順序的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來說應均等,如果有子女盡了主要撫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從這個規定上我們不難看出,對於和父母一塊生活的人,是可以多分的,這是法律明確的規定,但是大家還要注意一點,那就是可以,而不是應當,也就是說,法律這一塊的規定是有自由裁量的幅度的,多不多分,這要分遺產的人自己衡量,那麼這個衡量標準又是什麼呢,這個法律沒有具體的規定,但是道德方面是有所涉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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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繼承中,對同住的人多分遺產的衡量,應該從多個方面來理解,比如經濟上的支援,生活上的照料,精神和感情上的關心等諸多因素,也就是說,這個單同住不行,你還的同住的時候盡了主要的贍養義務,這個是組要的衡量因素,因為同住並不意味著你就盡了贍養義務,還有可能存在虐待老人等情形,這是不能認定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的,還有一種情況比較常見,那就是同住的情況下,子女還需要父母養活,這種情況下那就不是子女贍養父母了,成了父母養活子女,著在現在有一個很合適的稱謂叫啃老,這種情況下就很難說明你盡了撫養義務,這點大家一定要注意。

所以說,對於與父母同住,能否多分遺產的問題,這個在法律上的確有相關的規定,可以多分,但是法律沒有規定具體細化,具體能不能多分,還存在自由裁量的因素,也就是說法律對這個分配沒有強制性,具體能否多分,還得看具體情況,與父母同住,並非是多分遺產的當然籌碼,主要的依據還是從道德層面來衡量,看是否盡了主要的贍養義務,這也符合我國的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