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人類分成兩大敵對陣營,我們是學鴿子?還是學狼?

勞倫茲在《所羅門王的指環》最後一章提到動物界的道德禁忌:

自然界中亦不乏家鴿、狍鹿等貌似“可愛馴良”、實則殘忍冷血、殺傷同類的惡徒。但也有另一類“好”動物,比如狼。

兩頭狼在纏鬥,毛髮直立,嘶吼示威,試圖威嚇對方。決出勝負之時,失敗狼將頭頸伸到勝利狼的口鼻下,俯首引頸就戮。我們等待著暴行的發生,以為它頸部的靜脈管立時就會被勝利者的利齒咬斷,但是,這種情形絕對不會發生,勝利者並沒有將它不幸的對手結果掉,看得出來,雖然它很想這樣做,卻下不得口。同樣情況也適用於野狗。

德國有句諺語,說是一隻烏鴉不會啄掉另一隻烏鴉的眼睛。這是對的,一隻養馴的烏鴉不僅不會啄同類的眼睛,也不會啄飼養員的眼睛。

當人類分成兩大敵對陣營,我們是學鴿子?還是學狼?

對於比較高等的動物而言,面對一個卑躬屈膝的弱者,它們的表現總是如出一轍:面對受辱一方突然間全不設防、一任宰割的舉動,勝利一方反而在神經系統上形成不可逾越的心理障礙。

事實上,上述一切源於動物與生俱來的一種奇怪的自束行為,只有在失敗著捐棄了它卑屈態度的時候,它們才能擺脫本能的約束而真正行兇。如果狼或狗不顧後果,毫不在乎地咬住同伴的頸子,並且真的將它推搖致死,那麼不用多久它們就要絕種了。如果烏鴉見到自己同窩的玩伴、妻子或孩子,毫無顧忌地亂啄一氣,那麼現在世界上恐怕連一隻烏鴉都找不到了。

當人類分成兩大敵對陣營,我們是學鴿子?還是學狼?

在演化過程中,如果某種動物發展了一種刻意將同伴一擊致死的武器,那麼為了生存下去,它只能再發展處一種可阻止它危害種族生命的社會禁忌。這種特別遺傳下來的衝動和禁忌不僅經過細心的安排,還有自我抑制的作用。

而只有一種生物,他的武器並不長在身上,而是出於他自己的工作計劃,因此,他的本能中沒有相當的禁忌可以阻止他濫施殺伐,這種生物就是人。沒有這種禁忌,人類一定會用自己創造的東西毀滅自己,因為我們沒有本能可以依賴,我們必須有意地培養出這一類的約束和禁律。也許有一天作戰的雙方都有能力將對方殲滅殆盡,人類將分成兩大敵對集團。屆時我們是學鴿子呢?還是學狼?

當人類分成兩大敵對陣營,我們是學鴿子?還是學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