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成本做好員工辭退管理”

一位律師舉辦了一次“企業低成本做好員工辭退管理”的培訓,而澎湃新聞記者的轉發縮減了標題,成了“律師培訓企業低成本辭退員工”。透過文字遊戲縮短標題,引發網友的點選量增加,這是個別惡性“編輯”的慣用伎倆。

標題被篡改之後,意思就有了歧義。是企業產生合法的情形,再研究低成本辭退?還是企業只想辭退員工,再向律師諮詢“低成本”“合法”辭退?很多沒有閱讀講座內容的老百姓,把意思理解為後者。這無疑觸痛了老百姓的敏感神經,引起了他們的負面評論。

近年來,無論是三星天津停產、耐克中國裁員等,外企在經營發生變化的時候,對被辭退的員工都給出了高於中國法律標準的鉅額補償。而一些國企,例如國有銀行,國企報社,他們在大規模辭退員工的時候,也給予了較高標準的補償,但很多員工仍不滿意,繼續維權。

最弱勢的是中小企業的勞動者,企業只能提供低額的補償,甚至無法做到合法合規,從而引發訴訟。而幾個訴訟,對於中小企業,就可能導致資金流無法週轉,甚至破產。中小企業的勞動者最怕被辭退,企業無法承擔高額的辭退成本,勞動者缺少失業保險和保障。

中小企業與國企和其他大型企業不同。國企如報社等,是靠消耗納稅人的財富來運作,有的甚至虧損,也不會依法破產。而中小企業是民生的命脈,他們是社會財富的創造者,他們必須盈利,研究好經營成本,才能納稅供養國企。唇亡齒寒,如果企業皆破產、農夫皆餓死,最終國有企業也會破產。這是眾所周知的事情。

對律師來說,很多律師都是普通老百姓,他們與政府部門沒有利益關係。勞動者符合法律標準,可以向工會等政府部門申請法律援助,由政府消耗納稅人的財富,為他們聘請合作律師。而很多律師只是為勞動者和企業提供法律服務,並不是國家財政購買的律師。他們服務的範圍主要是中小企業,解決中小企業的勞動糾紛,可以在關鍵時候救活企業的制度,使企業繼續生存。

“低成本辭退員工”,是企業生存的天理,必然與員工追求的“高成本”相反。如果企業沒有制度,員工的工作沒創造相應的財富,甚至被企業辭退了,還向企業要價,這樣一來任何企業都會虧損。企業是社會的命脈,就在於產生了激勵員工創造社會財富的機制。而對於國企來說,有的雖然虧損,但也應節省財政開支,做到“低成本”辭退,因為高成本不僅涉及國有資產流失,而且涉嫌犯罪。

總體上說,這個事件引發老百姓的關注,最大的惡性在於個別媒體的斷章取義和繼續炒作。中國媒體單位的性質與律師事務所不同,有很多虧損單位,但沒有依法破產。大多數媒體單位都聘請了專業的律師團隊,也有極個別的媒體缺乏法律知識的學習,對員工也缺乏低成本的辭退管理。他們也應該聘請專業律師,舉辦“低成本做好員工辭退管理”的講座,從而成為符合社會規律,真正服務於老百姓,為社會創造正面財富的企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