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辦理稅務登記那些事

一、臨時稅務登記的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稅收徵管若干事項的公告》(公告2019年第48號)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個人應辦而未辦營業執照,但發生納稅義務的,可以按規定申請辦理臨時稅務登記”。

釋義:自然人在未領取營業執照的的情況下,可以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自然人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產生納稅義務,可以申請辦理臨時稅務登記。

二、辦理臨時稅務登記的權利與義務

1、自然人辦理了臨時稅務登記,可以開具發票(開票、專票)。

2、自然人辦理了臨時稅務登記,可以享受月不超過10萬免增值稅的政策。

3、自然人辦理了臨時稅務登記,視同小規模納稅人,要按規定進行臨時納稅申報。

4、自然人辦理了臨時稅務登記,開據增值稅發票的同時,稅務局可以根據業務屬性核定徵收個人所得稅。

三、辦理臨時稅務登記需要提供的資料

根據《辦理納稅人涉稅事項操作指南辦理納稅人涉稅事項操作指南》的規定,納稅人辦理臨時稅務登記需提供如下資料:

1、個人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原件及其影印件。

2、專案合同或協議及其影印件。

3、稅務登記表(適用臨時稅務登記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