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奇葩了,老闆竟因我按時打卡下班把我辭退了...

我想所有職場人,沒有一個人可以拍著胸脯說自己沒有加班過,每天都是按時打卡下班的,那麼怎樣定義加班呢?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或者雙休日以及國家法定假期期間延長工作時間,稱為「加班」。

目前,我國除機關事業單位以外的企業單位,要求員工在正常休息時間加班的,應嚴格參照國家法律規定給予員工三倍或以上工資補償,概念很豐滿,現實很骨幹。大部分私企老闆告訴你,「抱歉,三倍要不起。無償加班歡迎你!」

太奇葩了,老闆竟因我按時打卡下班把我辭退了...

反正呱呱每次下班打卡的那一瞬間腦子裡都會冒出一句話“下班不積極,腦子有問題”,但是這句也只能默默的放在心裡,如果當天的事情沒有完成,該加班也只能默默的加班,我們這小胳膊怎麼能扭得過大腿呢,默默的做好自己社畜的本職工作。

正好最近在網上看到一個公司小領導發帖說,自己公司有一個 37 歲的設計師,幾十年的行業經驗,本職工作都做得好,遇到問題能主動解決,從不遲到早退請假也少,自己還是決定忍痛辭退掉了。

而辭退的原因,是不願意為公司做出任何額外付出。

首先是加班,有時到下班時間了,客戶一個問題還沒處理完,哪怕只需要再花個把小時就能完成,他都會跟客戶說明天再處理。還有就是工作職責,有時售後遇到點問題需要他幫忙去處理,都是想方設法地推,實在不行了也會邊做邊抱怨。

最後引發問題的直接導火索,是一個小專案想讓他牽頭,但是可能時間有點緊,他卻直接拒絕了,溝通的時候還透露說,自己的主要收入是炒股、投資,在公司的這份工作會在上班時間盡力,但下班時間還有自己的事情要做。

這位中層領導解釋說:“很多人 35 歲面臨失業,不是因為年齡或能力,而是因為工作態度。”

他認為這個設計師雖然有能力也工作負責,但對事業沒有進取心,對公司也缺乏責任感,可能會拖累整個團隊的工作氛圍,所以想了很久還是決定忍痛辭退。

看完這位設計師的故事,心裡覺得很鬱悶,所以想跟大家分享出來一起討論討論。

所以在老闆的眼裡只有你奮鬥對公司無私奉獻才是公司的好員工嗎,只有奮鬥才能生存嗎?這位設計師有本事有經驗,做事也認真負責了,卻因為不想「奮鬥」,而莫名其妙被辭退了。

太奇葩了,老闆竟因我按時打卡下班把我辭退了...

是不是因為就業市場上的年輕勞動力太多了,很多企業為了節約成本,寧願去不斷低價收割新鮮韭菜?

這裡我們注意到一點,這位管理者提到了讓設計師幫忙做售後,卻屢遭推諉的事,雖然情況緊急幫忙可以理解,但是設計師們都能有體會,如果花大量時間幫忙做專業外的事情,那麼本身的專業肯定原地踏步甚至可能倒退,長此以往可能導致找下一份工作時沒有好的作品集,就相當於職業生涯要走下坡路。

而正因為有很多這樣的公司,才會讓社會上充斥著35歲職場焦慮。明明我們工作是為了生活,最後卻都成為了生活是為了工作。

就是因為有人晚十分鐘打卡被領導表揚,然後就有人晚二十分鐘、半小時,最後導致正常按點下班的人成了那個錯誤案例,最後被辭退,職場內卷可不就是這樣形成的嘛,好在這個帖子的大部分評論都在幫設計師說話,對於這樣的職場我們都身在其中深有體會啊,996是福報,雙休是奢侈。。。

最後呱呱想問一句,如果主角是你,你會怎麼辦呢,歡迎評論下方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