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個稅務籌劃案例,讓你感受稅務籌劃的魅力

美國政治家本傑明·富蘭克林曾說過:“世界上只有兩件事情不可避免:一是死亡,二是稅收。”雖然稅收不可避免,但我們可以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以合法的手段和方式減少繳納稅款。本文將透過9個案例分享稅務籌劃的基本方式,讓你感受稅務籌劃的魅力!!!

案例1

2000萬遺產傳給兒子還是孫子?遺產稅相差250萬!

一個老人有財產2000萬元,他有一個兒子,一個孫子。他的兒子、孫子都已很富有。假設遺產稅稅率為50%。如果這個老人的兒子繼承了財產後沒有增加也沒有減少財產值,然後遺贈給老人的孫子,孫子繼承了財產後也沒有減少和增加財產值,在孫子去世時再遺贈給他的子女,那麼從遺產稅的角度來看,老人應該如何分配遺產?

若老人不進行稅收籌劃

這個老人的財產所負擔的遺產稅為:2000×50%+1000×50%+500×50%=1750萬元。

若老人採用節稅方案

將其財產遺贈給其孫子。這個老人的財產所負擔的遺產稅為:2000×50%+1000 ×50%=1500萬元。

進行稅務籌劃後的結果:間接減少遺產稅250萬!

案例2

合夥制vs有限責任制,稅收負擔率相差27%!

王某和兩位朋友打算合開一家花店,預計年盈利180000元,工資每人每月1600元。花店面臨合夥制和有限責任公司兩種形式的選擇。那麼,從減少稅收的角度來看,哪種方式更佳呢?

八個稅務籌劃案例,讓你感受稅務籌劃的魅力

合夥制形式下應納稅額的計算

每人應稅所得=[(180000+ 1600×12×3)÷3人- 1600×12]=60000

每人應納稅額=60000×35%-6750=14250

3位合夥人共應納稅額=14250×3=42750

稅收負擔率=42750 ÷180000=23。75%

八個稅務籌劃案例,讓你感受稅務籌劃的魅力

有限責任公司形式下應納稅額的計算

企業所得稅稅額=[(18000+(1600-800)×12×3)×33%]=68904

稅後淨利潤=180000-68904=111096

每位合夥人應納個人所得稅=111096÷3×20% =7406。4

3位合夥人共應納個人所得稅=7406。4×3=22219。2

共計所得稅數額=68904+22219。2=91123。2

稅收負擔率=91123。2÷180000=50。62%

八個稅務籌劃案例,讓你感受稅務籌劃的魅力

案例3

企業如何透過變更企業納稅人身份來節稅?

易先生準備承包一個企業,承包期為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3月1日。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3月1日期間,企業固定資產折舊5000元,上繳租賃費50000元,預計實現會計利潤53000元(已扣除租賃費,未扣除折舊費),易先生自己不領取工資。已知該地區規定的業主費用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在營業執照上,易先生目前面臨著兩個選擇,要麼繼續使用原有企業的營業執照,要麼將其變更為個體工商戶執照。哪種方式稅後利潤更高呢?

八個稅務籌劃案例,讓你感受稅務籌劃的魅力

方案一:變更為個體工商戶

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53000-800×10=45000元

換算成全年的所得額=45000÷10×12=54000元

年應納稅額=54000×35%-6750=12150元

實際應納稅額=12150÷12×10=10125元

易先生實際取得的稅後利潤=53000-10125=42875元

方案二:仍使用原企業的營業執照

該企業應納稅所得額=53000-5000+50000=98000元

應納企業所得稅=98000×27%=26460元

易先生實際取得承包、承租收入=53000-5000-26460=48000-26460=21540元

應納個人所得稅=(21540-800×10)-1250=1458元

易先生實際取得的稅後利潤=21540-1458=20082元

案例4

如何透過調整薪酬結構來節稅?

某公司員工張先生每月從公司領取工資、薪金所得8000元,由於租住一套兩居室住房,每月支付房租2000元。那麼,張先生應納個人所得稅的稅額為:(8000-3500)×10%-105=345元。

為了幫張先生降低稅負,在不增加僱主費用的情況下,公司可以怎麼做呢?

八個稅務籌劃案例,讓你感受稅務籌劃的魅力

稅務籌劃方案

公司為易先生提供給免費住房,工資下調到每月6000元,由於個人所得收入減少,個人應納稅款則會降低,而僱主的費用負擔不變。那麼,易先生應納個人所得稅的稅額為:(6000-3500)×10%-105=145元。經過規劃,易先生降低稅負345-145=200元。

案例5

如何透過收入專案費用化來減少個稅?

某美少女作家近期準備創作一本小說,需要到外地去體驗生活。預計全部稿費收入20萬元,體驗生活費用等支出5萬元。體驗生活費可以由美女作家自己負擔,也可由出版社支付,但稿費要減少5萬。那麼哪種方式實際稅後收入更高呢?

八個稅務籌劃案例,讓你感受稅務籌劃的魅力

方案一:美少女作家自己負擔費用

應納個人所得稅的稅額為:200000×(1-20%)×20% × (1-30%)=22400元

實際稅後收入為:200000-22400-50000=127600元

方案二:出版社支付體驗生活費用

實際支付給該作家的稿酬為15萬元, 應納個人所得稅的稅額為:150000×(1-20%)×20% × (1-30%)=16800元

實際稅後收入為:150000-16800=133200元

案例6

企業獎金如何發放可減少個稅?

胡先生每月工資、薪金800元,其所在單位採用平時減少工資發放、年底根據業績重獎的方法,胡先生可獲得公司年終獎12000元。那麼為了幫員工減少個人稅負,公司年終獎是該選擇一次性發放還是分批發放呢?

八個稅務籌劃案例,讓你感受稅務籌劃的魅力

方案一:一次性發放

工資部分低於免徵額,不用納稅獎金部分。應納稅額=12000×20%-375=2025元。

方案二:年終獎分三次下發

例如,公司採取年終獎分三次下發,12月、1月、2月每月平均發放4000元。工資部分低於免徵額,不用納稅。12月、1月、2月獎金部分應納稅額=4000×15%-125=475元三個月共納稅:475×3=1425元。

案例7

如何利用轉換職業身份來節稅?

李響原就職於足球專業報紙,由於她報道足球視角獨特,文筆流暢,被另一家體育專業報紙高薪挖走。假定李女士的月薪為50000元。從職業身份的角度考慮,哪種才是降低稅負的最佳籌劃方案呢?

方案一:李女士調入體育報社

收入屬於工資、薪金所得,其應納個人所得稅為:(50000-2000)×30%-3375=11025元。

方案二:李女士作為自由撰稿人

收入屬於勞務報酬所得,其應納個人所得稅:50000 ×(1-20%)×30%-2000=10000元。

方案三:以稿酬形式支付李女士所得

其應納個人所得稅:50000 ×(1-20%)×20%×(1-30%)=5600元

案例8

企業做何種納稅人稅負較輕?

某生產性企業,年銷售收入150萬元,可抵扣購進金額為90萬元。增值稅率為17%。年應納增值稅額10。2萬元。那麼該企業做哪種納稅人稅負會更輕?

稅務籌劃方案

企業的增值率為(150-90)÷150=40%。無差別平衡點增值率35。29%,企業選擇做小規模納稅人負擔較輕。因此,企業可分設兩個獨立核算的企業,使其銷售額分別為70萬元和80萬元,符合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分設後納稅額70×6%+80×6%=9萬元,節稅10。2-9=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