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準切入點——公文寫作的十大角度

找準切入點——公文寫作的十大角度

一篇公文的寫作角度,可以因人、因時、因事、因旨等而有不同的角度,如正面和反面、上面和下面、前面和後面、裡面和外面、宏觀和微觀等角度。我們寫作時所秉持的角度不同,寫出的公文自然也風貌迥異。公文寫作可選的角度有以下十種。

一、“意”的角度。

這是角度選取的優先項。“意”在筆墨之先。“意” 即公文寫作所要傳遞的思想、寄寓的意圖、表達的意思、實現的目的等。任何公文寫作,不論是請示、報告、意見等法務性公文寫作,還是總結、資訊、領導講話等事務性公文寫作,都首先要思考本文要表達的意圖是什麼、包含哪幾個方面的意思,等等,由此來確定文章寫作的角度。

二、“人”的角度。

這裡的“人”主要包括四個層面:制發公文的發起者,如領導;公文使命的執行者,如公務人員、管理者、生產者、經營者等;公文意圖的到達者,如下級部門、合作伙伴、服務物件、社會大眾等;公文擬製的執筆人,就是文秘人員。“人”的角度的思考主要包括上述四個 層面“人”的精神、思想、思維、觀念、作風、態度、看法、需求等;此外,還有專家、學者、記者等一切與公文制發和實施有關的人以及由“人” 組成的“群體”;也可以綜合幾個層面“人”的有關因素來考慮。總的來說, 該角度的重心突出的是“人”。

三、“事”的角度。

公文寫作所表現的做法、經驗、下一步思路、舉措等,歸根結底,都是說“事”。“事”包括“已做的事”和“將做的事”、“想做的事”或“佈置的事”“自定的事”等。如工作總結、計劃、方案、政務 資訊、領導講話等事務性公文,以及請示、報告、通報、意見、會議紀要等,都是常見的說“事”的文種,只是“說”的方法、程度和要求不同而已。側重於寫“事”的角度,一般可以從“事”的名目、類項、性質、特 點、問題、結果、影響等方面來組織文字。

四、“文”的角度。

從公文寫作規範、套路、技巧本身的角度來構思, 也不失為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公文的規範性,決定了法務性公文和事務 性公文寫作往往都有一定之規。比如,從文種角度看,請示一般要先寫請示緣由,再寫請示事項;會議紀要一般是先記敘“會”,再提煉“要”;通報的寫法則是通報事項、提出要求等。掌握了這些套路,我們就事先有了基本的寫作框架,然後再選取有關材料填充框架即可。再從文法角度看,包括開頭方法、結尾方法、結構方法、表達方法等。如結構方法、怎麼安排段落和層次、如何組織全文內容等,都有基本的經驗。此外,還有從語言角度,這就更加豐富多彩,如領導講話語言、網路熱詞、關鍵詞等,都可以作為我們構思的基點,成為組織成文的關鍵因素。

五、“理”的角度。

包括學理、事理、法理、情理等,即抓住某種“理” 來說明物件,引出具體闡述。我們從事的很多工作,如果細分,會涉及很多學科、領域以及多種相關因素,將之聯絡起來,就能完成對說明物件的 “畫像”。這樣寫作的公文往往較有深度,體現出比較強的理性色彩。如城市管理工作,從學理來看,涉及管理學、社會學、政治學、法學、經濟學等,由此可以生髮出諸如精細管理、社會共治、有限政府、依法管理、市場化運作等觀點,並透過相關事例來支撐;從事理來看,我們開展一項城 市管理工作,往往要經歷動員部署、明確責任、落實舉措、督查考核、評 先評優等環節;從法理來看,搞好城管執法工作,一般要經歷取證、告知、處理、應訴等司法程式,無論是違法廣告還是違章停車等亂象的治理都是如此,寫作自然要遵循箇中之“理”;從情理來看,不同的內容當蘊含不同 的“情”和“理”,如總結表彰講話要“表”的是肯定之情,而歡迎致辭講話要“表”的是歡迎之情等。

六、“時”的角度。

“時”有歷時和共時兩個方面。所謂“歷時”,是縱向維度,即先發生的先寫,後發生的後寫,呈現出按時間先後和事情發展的遞進順序、推移過程。所謂“共時”是橫向維度,即同一時間點發生的多個事件,包括由經濟、社會、技術、政策、思潮等要素構成,體現出鮮明的時間性特徵。從時間角度來構思文章,往往要把大的事件分成幾個階段,如智慧城管發展的“三個三年”計劃,第一個三年在主城區實施,第二個三年在副城區實施,第三個三年在建制鎮推進等;也可以打破時間的先後順序,用幾個相互關聯的時間節點串聯有關內容,比如,領導講話開 宗明義先講“今天”開什麼會,然後寫到“前不久”上級機關開了一個有關的會,接著講“當前”應該怎麼落實上面的指示,再回到會議“剛才” 其他同志的講話,“最後”是“下面講幾點意見”,其中,“今天”“前不久” “當前”“剛才”“下面”等時間副詞都是時間維度;還可以立足某一個時間節點記敘同時發生的事情,比如,會議紀要常說“本次會議重點商定了 ××、××、××等有關事項,現紀要如下”,然後把“有關事項”提綱挈領地概述一番。 。

七、“物”的角度。

主要是從客觀物質物件的角度,包括物質要素的構成、特點、發展等。任何事物都有其內在的構造,因此,“物的構成”角度 是比較常用的構思角度。也就是說,在寫作時,面對要表現的物件,我們首先要思考清楚該事物由哪幾個方面構成,包括自然構成、物質構成、內涵構成、種類構成、行業構成、環節構成等。如城市管理,從行業構成來看,包括市容、市政、環衛、公用等,那麼寫作的時候就要圍繞這些構成, 一個行業作為文章內容的一個方面,逐個逐個地寫。從技術構成來看,目 前最主要的是智慧化,包括智慧街面管控、智慧亮燈、智慧停車等,分析出闡述物件的內在構成,我們就可以一點一點地去寫。從環節構成來看, 比如,工程建設做法的總結,我們可以概括為:抓好專案立項,加快工作進度;抓好設計審查,完善工作程式;抓好投資管理,嚴把工程審批關; 抓好專案結合,提高建設實效;抓好長效管理,鞏固改善成果等。從職級構成來看,有市級層面、區級層面、街道層面、社群層面,因此,可以圍繞這四個不同層級來展開內容。從“物”的角度出發,我們首先要明白: 我們將要記敘的是什麼?該事物有幾個方面構成?我們必須按照一定的標準,先分析構成,再擷取幾個“剖面”分層寫。

八、“法”的角度。

“法”即方式、方法、手段、途徑、渠道、機制、制度等。該角度側重點在“怎麼做”。公文重在述事,而做事必有“法”, 不同的事,有不同的法。看準這些不同角度的“法”,並將其直觀地顯示出來,往往有助於提高公文所述措施的可操作性。公文述事涉及的“法”無外乎直接的“法”和間接的“法”。直接的“法”就是沒有憑藉,直接闡述做什麼,例如,要開展城市戶外廣告整治工作,根據其採取的方法,可以安排“組織調研、制定方案、突出重點、強化發現、嚴厲查處、落實長效” 等內容。間接的“法”,就是有所憑依,藉助某種方式、工具,或者學習某種經驗、按照某種要求等來實施(一般要運用介賓短語來表現)。

九、“行”的角度。

“行”側重於從行為、舉措、做法以及效果等方面來考慮,一般用動賓短語來表現。由於公文是執行指示、部署任務的工具, 所以,“行”的角度在公文寫作中比比皆是。換言之,通篇寫作都始終圍繞人的“行”來進行。

十、“彩”的角度。

“李杜文章萬古傳,至今已覺不新鮮。”(金·元好問)雖說公文以上傳下達為主要目的,言明事情即可,但也不能幹癟癟的、死板板的,否則,了無趣味,令人不忍卒讀。在可能的情況下,公文寫作要儘量求新、出彩,充滿創造的活力,如此,才能增強文章的表現力和感染力,也有利於執行。公文的求新、出彩,表現在構思的新巧、語言的鮮活、修辭的運用等方面。

公文寫作的構思角度絕不止上面10 種,比如,還有效果的角度、知識的角度、綜合的角度、會議的角度等。我們要根據主題表達的需要,結合表現物件的內在特點,善於找到一個最佳的切入點,從而寫出視角獨到、 內容充實、質量上乘的公文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