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的愛是什麼?

張國立演的一個電影裡的角色,他跟老婆講:“我現在拉你的手,就像左手拉右手一樣,沒有感覺了。但是如果你把左手砍一刀、劃一個口子,我的心會一樣疼。”這句話是不是就和“我愛你,但是我沒有在愛中的感覺” 是一個意思?

有一本書叫作《幸福關係的七段旅程》中好像解釋了“愛”是什麼。我們經常會說“我愛你”,但卻存在很多分歧。一個人說:“你不愛我了。”另一個人說:“我明明就是愛著你,我為你做了那麼多的事,我最關心的人就是你。如果你生病了、住院了,我會第一時間來到你的面前。”另一個人說:“不對,我覺得你根本就是不愛我,因為你跟我在一起的時候只會看看影片,打遊戲”。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分歧呢?一方堅定地認為自己愛,另外一方堅定地認為他不愛,原因是,我們用的“愛”這個詞太籠統。

書中作者說,就是我們不能夠用一個詞“愛”來代表所有感情。實際上,夫妻兩個人在一生當中所經歷的感情過程是不一樣的,但是我們都把它稱作是“愛”。

作者認為,從戀情開始算起,最開始是迷戀期,迷戀期的特點是無條件的,你只想跟他在一起,只要見不到就會難受,只要見面幹啥都行。兩個人就像長在一起一樣黏糊,完全處在熱戀的過程當中。所以當一個太太跟丈夫說“我覺得你不愛我”的時候,她所表達的可能是“你不迷戀我了”。但是丈夫說“我愛你呀”,他那個“愛”是什麼呢?可能是第二種,叫作“依戀期”。“依戀”是必須要呵護的一種狀態。它似乎是比迷戀更進一步的狀態,因為迷戀雖然是一種強烈感受,卻缺乏深厚的根基。這種愛不像迷戀那樣稍縱即逝,但同樣美妙:星期天早上,在陽光的照射之下,你看到你的另一半在幫你準備一份早餐,然後你躺在床上,依偎在泛著芳香的床單裡邊,那種感受就是依戀。這種依戀的感受更成熟,沒有迷戀期那麼狂熱,而且持續的時間更長。但是這個時期是需要呵護的。也就是說在走過依戀期的時候,兩個人需要傾聽,需要拿出時間來一塊兒吃飯、逛街,需要共同努力去做一些事情,需要安排出專門的時間一塊兒度假等等。依戀期需要悉心的呵護才能夠保持下去。

那麼最後的狀態就是張國立在戲裡邊說的“左手拉右手”的狀態,叫作關愛。關愛是什麼呢?關愛是不帶條件的愛,就是雙方已經成為親人了,已經活成所有親戚當中最親的親戚了,這時候不需要別的條件了。這種時候,兩個人活得更像是親人朋友,雙方有共同的經濟利益,有共同的情感訴求,大家共同愛著自己的孩子,侍奉家裡的老人,但是沒有了之前的迷戀,甚至是依戀的狀態了。

這三種東西都叫作“愛”,是愛的三個不同的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