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這樣的戀情要不得!

一、愛上已婚男上司,她做出了這樣的選擇

26歲的張萌是一年前來到這家外企工作的,那時她只是實習,主要給她的部門主管李強當翻譯兼秘書。李強是位有著中年男人才有的油膩之態的32歲男人,張萌曾跟她的閨蜜說過,最討厭這種年紀輕輕就“大腹便便”的油膩男。實際上李強事業心重,他不苟言笑,每天一副心事重重的嚴肅臉,每天不是出去應酬陪客戶就是加班到深夜。誰都不會想到的是,張萌這樣的文藝女竟然會愛上李強,這個已經有家室的男人。

故事是這樣展開的,有一次因公務李強帶上張萌去國外出差,飛機上百般無聊的兩個人,共同帶上一副耳機聽起了歌。這是一首英文“小黃歌”,李強聽不懂,要張萌給他翻譯,張萌就漲著紅臉給他逐字逐句翻譯,窘迫表情逗得李強大笑不止。異國他鄉,朝夕相處,兩人的關係也從普通上下級變成了“相依為命”的朋友。有很多次出門吃飯,服務員都把他們當做情侶特意在桌上插一根溫馨的蠟燭。有一天兩人去海邊散步,遇到了海水漲潮,李強下意識抱起張萌就往岸邊跑,就像逃過一劫大難不死的情侶,李強在放下她時忍不住吻了她,就在那一瞬間,張萌愛上上她的男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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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到這裡,很多人會認為這又是一段惡俗的婚外戀,其實不然。那天回到酒店,兩人都恢復到了理智狀態,各自回到各自房間,僅僅一牆之隔,一夜誰都沒敲誰的門。回到國內,張萌提交了辭職報告,意料之外,李強並未挽留,甚至沒問一句為什麼,依然保持著嚴肅的表情簽了字。望著張萌離開的背影,這個男人長長地嘆了口氣。張萌其實很難過,她是第一次愛上一個人。

沒結尾的戀情總是充滿遺憾的,即使它是讓人鄙視的婚外戀。而故事中的兩個人,實際上做了最無奈但也最正確的選擇。或許,兩個人在一起了,有未來和期待,但在大多數情況下,李強根本不會與妻子離婚,他們的地下戀情遲早曝光,到時候,三敗俱傷。也許你會說,張萌對李強是愛情,而李強最多隻是玩玩,但這個極其顧家、不苟言笑的男人,在海邊的那一吻,明明證明了他有心動過。婚後遇到真愛很正常,問題是這種“愛”,值不值得為其衝破婚姻的桎梏、道德的束縛?愛上一個不該愛的人怎麼辦呢?也許只有逃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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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懸崖勒馬,為時不晚

大學畢業前夕,倩倩去了一家公司實習,她的上司是一位談吐儒雅、非常紳士的80後,吃飯他會主動幫倩倩拉開椅子,打車時他會用手擋住車頂,甚至在一個加班的深夜,他等倩倩下班送她回家,路上寒風凜冽,他將外套披在倩倩身上。後來,倩倩實習結束也畢了業,她去了另外一個城市,巧的是,男上司當時也跳槽了,真好在倩倩所在的城市工作。當他們再次相遇時,天南地北敞開心扉聊了很多,這是倩倩第一次瞭解到工作以外的他。而後,當他們並肩走在人群中時,男人試圖想牽她的手,倩倩觸電般縮了回去。她已經意識到什麼了。

那天之後,他們再也沒聯絡過。某天,聽當時和她一起實習的同學說,這個男上司是個已婚男,而當時的她,包括很多人都不知道。倩倩慶幸自己及時躲開了,否則就要跳入要命的深淵中了。倩倩看著男上司發來的打招呼簡訊,果斷拉黑了他。曾有位朋友說過,男女間不會有純潔的友情,男人若不喜歡一個女人,基本連看都不會看她一眼,這麼淺顯的道理,職場男們會不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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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職場“婚外戀”,大多數是各取所需而已。

據統計,在這世界上,有百分之32的人曾遭受過各種形式的性騷擾,其中,有不少人是自願與自己的上司發生關係。這表明,職場上的性吸引是普遍存在的,尤其是女下屬對男上司的傾慕與依賴。年輕女孩,初涉職場,困惑迷茫,這時會把那個工作能力強的男上司當作崇拜物件,而男人也更享受這種仰慕。接下來,一些工作以外的接觸,讓兩人更加了解彼此,工作外的彼此,男上司酒後吐露自己婚姻不幸,年輕女孩憐憫之心湧起,很快兩人墜入情網。曖昧倒也還好,最可怕的是,有的人,總是這樣稀裡糊塗被別有用心的的男上司騙上了床。然而,這場戀情的壽命將會很短,一次升職、一次裁員、一次妻子來公司鬧,都有可能立馬終結掉這段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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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婚外戀”這團火,你玩不起

所以,愛上已婚男上司,是一種可怕的玩火行為,你真的沒必要深陷其中。因為,職場上的性吸引力,不是喜歡,也不是愛。對於已婚男來說,你不過是他乏味婚姻生活中的調劑品,是滿足他們獵奇心理的籌碼。你可以是任何一個仰慕他的人。職場就是職場,年輕女孩最不該的,就是把腹劍當口蜜,把曖昧當真愛,否則,一失足成千古恨。你必須明白,這種遊離於道德和法律之外的感情,註定是無果的,除非對方願意為了你離婚,但考慮到分割財產、剝離原有人際關係等影響,男人們根本不敢離婚。

你全心全意愛上的那個人,或許也愛你,但一定更愛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作為第三者。你不配有姓名,沒有立場吃醋,更沒有資格自怨自艾,所以醒醒吧,“婚外戀”這團火,你玩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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