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婚姻已無退路時,你應該知道的那些事

當婚姻走向墳墓,你的幸福何必為之殉葬。

假若離婚是一種解脫,你可以選擇放過自己。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人生怎會只如初見,離婚是對彼此的成全,分開應是最後的體面。

這期我們來和大家聊一聊“離婚”這個使人避之不及卻又常常無可奈何的話題。

當婚姻已無退路時,你應該知道的那些事

離婚所要解決的無非三個問題,婚姻關係、財產債務、撫養權,也就是這婚離不離,財產分不分,孩子誰來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離婚只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協議就是談得攏,訴訟就是談不攏。協議是最好的妥協,訴訟是最後的糾纏。

當婚姻已無退路時,你應該知道的那些事

協議離婚是最爽快的解決方式,快刀斬亂麻,兩個月的時間彷佛解決了一生的問題。當婚姻之中沒有了感情,就變成了純粹的利益之爭,離婚變成了一場生意,能不能談攏,是個問題。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當婚姻已無退路時,你應該知道的那些事

協議不成,訴訟離婚是最後的選擇,但對於你的生活,也許是最好的選擇。當你失去婚姻的時候,這不可怕,並不意味著一無所有。可怕的是,當你一無所有的時候,才會發覺你曾有機會獲得所有。當對方指望不上的時候,能指望的只有法律。如果有下列情況,法律會支援你的訴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當婚姻已無退路時,你應該知道的那些事

離婚這件事,很多人看來誰先提誰就輸,但如果離不成婚,那麼你就一直是輸家。一張訴狀可能就成為一個人逆襲的開始,一紙判決也會成為新的人生的出生證明。那麼訴訟離婚究竟需要做什麼準備呢?

1、起訴書;

2、身份證、戶口本;

3、家庭財產清單;

4、結婚證或婚姻狀況證明。

5、孩子的出生證明(如果有)

當婚姻已無退路時,你應該知道的那些事

明倫律所起訴離婚

結婚是件你情我願的事情,離婚就不一定了。這個時候不能指望對方有良知,而要對自己有認知。法律上講,如果你想要離婚那麼沒有離不成的婚。如果出現以下困難,這裡給你一一解決。

對方隱匿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共同債務償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怎麼要求賠償?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孩子歸誰撫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當婚姻已無退路時,你應該知道的那些事

愛情是一段旅程,牽手是一段回憶,婚姻的本質是人生的一部分,當然也只是一部分。當婚姻走到這一步,很多言語都是多餘的。只有真正離婚時,才能明白悲與喜,得與失,箇中滋味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唐人《放妻書》寫道“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兩個人在一起是為了好好的生活,那麼兩個人分別也應是為了更好的生活,無論現在還是餘生都一定要好好地對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