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媽留下一套房子,拆遷補償200萬,為分錢兄妹五人鬧得不可開交

前些日子,李二哥老媽留下來的那套老房子拆遷了。政府補償200萬,李大哥說,老房是他的婚房,一直也是他在管理,補償款該歸他。但那套房子是李二哥和三妹母親婚前財產,他們認為不該歸大哥。現在,他們家兄妹五人各懷心思,可也不知道這錢該怎麼分!

李家是一個特殊的家庭,李父共娶過三個妻子,養育過五個孩子,三個男孩,兩個女孩。李父的第一任妻子生了大哥,生病去世了。李父又娶了第二個妻子,第二個妻子帶來了一個兒子李二哥,與李父生了一個女兒李三妹,後來,李父又娶了趙姨,趙姨帶來了四妹,與李父生了五弟。目前,李父和三個妻子都早已故去了。李大哥也已經六十多了。最小的五弟已經四十了。

去年李三妹兒子要結婚,向李大哥要他曾住過的老房子 ,這老房子是李二哥和李三妹親媽的。但是,當年大哥要結婚,李二哥母親就讓大哥去那裡結婚了。大哥不住了,可房子一直大哥管著,最近拆遷,補償了200萬。李二哥和三妹向大哥要錢,大哥不給,所以,鬧矛盾了。

鬧矛盾了,怎麼辦?商量解決,兄弟姐妹五個開會。老大說,他為什麼不給?因為,這房子是他的婚房,他現在住的是自己買的,不是大夥給他的。他又說,李二哥的房子和李老五的房子都是父母在世時幫他們買的,算是大夥給的。當時,老人在時也沒再分家,這房子就是老人給老大的,現在誰來要這房子補償款都沒說法。

李三妹子不樂意了。她說,這房子是二哥和她的親媽的房產,當時,只是給大哥住,大哥只有居住權,沒有所有權。三妹和二哥才有所有權。並且,三妹還拿出了一個很舊的房本,上面是李二哥母親的名字。

但是,四妹和五弟不這麼認為,他們表示,這房子當年給大哥了,就是大哥的。二哥和三妹就不該再來提這房子的事,純屬異想天開。如果,要是分補償款那兄妹五人都得有份。

二哥和三妹是一個媽的親兄妹,不論向理還是向情,都也得爭。李二哥就說,畢竟那是他媽的婚前財產,如果按房產證,只有他們倆有繼承權,補償款該給他們。

五個人鬧成一鍋粥,大哥、四妹、五弟觀點一致,不歸大哥就一起分。這時候看出親近來了。因為大哥和五弟是一個父親的親兄弟,五弟和四妹一個媽,走得比較近。可大哥、三妹、五弟一個父親啊,這會兒怎不親了?就因為要拆遷款,本來還算比較和睦的一大家子,因此鬧僵了。

現在錢還沒分開,具體怎麼分呢?請大家評論一下,最後實在分不開,恐怕得上法庭了。

老媽留下一套房子,拆遷補償200萬,為分錢兄妹五人鬧得不可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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