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的感情被8萬元彩禮打敗,彩禮:這鍋我不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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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芳和男朋友相戀4年,2人算是門當戶對,情投意合,約定今年買房結婚,然而婚禮前3個月,他們卻分手了。一開始我為她惋惜不已,但聽完她的講述,我拍手稱讚“分得好,恭喜你早日看清廬山真面目,及時止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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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麼說可不是幸災樂禍,而是確實為她在婚前看清楚對方而慶幸!

2人都是體制內工作,在二線城市,年薪15萬左右,雙方父母也都是體制內人員,即將退休。

因為兩人在省會城市工作,而父母都在縣城工作。所以談婚論嫁時,說到買房子的問題,小芳父母提出,只要男方在房本上加上女兒的名字,那麼婚房的裝修、傢俱家電都由女方家出。(婚房首付30%,裝修款多於首付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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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彩禮,只要給10001(意為:萬里挑一)意思一下即可。小芳父親還說,嫁妝會陪嫁一輛車(15萬),另外再給10萬元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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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男方卻不同意婚房加小芳的名字,這樣的情況下小芳父親就讓小芳自己去買套小房子,但男朋友聽說後卻堅決不同意,還說小芳買了房子就沒有錢買車了。

小芳父母就讓男方給8萬元的彩禮,(最終會跟女方的嫁妝一起返回給小兩口),但是男方卻不同意,堅持只給10001的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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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芳多次和男友協商,但男友根本聽不進去,反而認為小芳只在乎錢和房子,不顧兩人4年的感情。

無意間小芳卻發現,男友不僅辦理了裝修貸款,而且,就連她的三金,男友也準備用信用卡分期購買。這意味著結婚後,她要和男友一起還這些錢。

而在這期間,男友反而給自己父母轉了10萬元,讓父母幫忙存著。但是當小芳問男朋友的時候,男朋友卻執意說是父母之前給他的錢,他最近還給父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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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給爸媽說明了這些情況後,父母都覺得小芳的男朋友心機太深,還沒有結婚就開始處處算計,讓她慎重考慮。經過一番深思熟慮後,最終,小芳還是決定分手不結婚了。

都說彩禮是愛情的試金石,其實不然,我覺得但凡因為彩禮談不攏而分手的,根本原因其實是兩人的價值觀不一致或者說2個人對於未來的關係並沒有那麼自信。

走進婚姻,有時候真的需要一種“無所畏懼的勇氣”和滿懷期待的憧憬!

如果過於擔心應該怎麼樣做好萬一以後過不下去要怎麼辦的準備,往往2個人也就無法結婚了。

只有滿心期待地憧憬著2個人一起會越來越好,才會心甘情願地忽略掉結婚可能會帶來的一系列失去和麻煩,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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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婚姻需要價值觀一致,否則婚後會有各種矛盾。所以,婚前發現不合適而分手總比結婚有孩子了才發現價值觀不一致過不下去離婚好得多,至少能讓世界上少一個在破碎家庭長大的孩子,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