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之後,女的和男的到底誰更想複合?

任何一個人,都入婚姻後,都面臨著婚姻潛在的危機。這個危機便是,如果你不善於經營,就會導致離婚。而且離婚的原因又有很多種,想複合的卻又少之又少,離婚了,死心的死心,各尋各的另一位。想到複合的,是吵架失去了理智而離婚的,衝動是魔鬼下的離婚,不是真正想離婚的離婚。

而真正離了婚之後會是什麼樣的呢?其實通常就是女人比較矜持,女人如果不是對男人死心,無論怎樣都不敢提出離婚,離了婚,就算想復婚,女人的特有矜持,女人忍受痛苦的能力也比男人特別強,是不會主動提出來,除非是很愛很愛他。

但是更有很多人說在婚姻關係中,想復婚的大多數是女性。當然,要看雙方有沒有孩子,如果沒有孩子的話,那就要看誰愛誰更多一點了。如果他愛你,想復婚的就是男性。如果女性愛男方多一點,那想復婚的就是女性。

因為有了孩子就不同了,女人願意為了孩子委曲求全。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願意讓自己吃苦受累,受委屈。

但不管如何,能不離婚就不離婚,應該好好地經營自己的婚姻。其實,大家都經營錯了方向,很多人認為,把生活經營好,感情就一定會好起來。

離婚之後,女的和男的到底誰更想複合?

其實,是相反的。當兩個人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到生活、孩子、房子、車子上面時,你們多久沒有真正地關心過對方了?都在說什麼:不要相信結婚了,就是親情了,就是你的了。沒有這樣的道理,不然怎麼會離婚呢?經營不善,離了婚你們什麼都不是。

所以,經營生活的同時,也要學會經營感情。然而,經營是需要用心的,是你的不用心,你的懶惰讓你們的婚姻死亡了。

另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現在社會,男女比例不均,再加上再婚的情況,對男的要求要更高,尤其在財產上面的要求會更高。也就是說男的再找一個的,也比較難,女方再婚,在事實上面也比較容易。

當然,其實最重要的,還是在情感上面。

離婚的原因有很多種,但不管哪一種,只要不是衝動式的離婚,那麼說明是兩個人的矛盾到了不可調和的地方。

而在婚姻中,女方對婚姻的忠誠度更高,也就是說女方能不容易離婚,但是女方一旦鐵定了心要離婚的話,那就說明,她的心已死。

心已死,那麼再回頭的可能性就很低了,不願意再被傷一回了。

還有一種情況是,離婚的原因,是男方出軌,雖然兩邊都有可能出軌,但毫無疑問的是,男方出軌的可能性高很多。

而男方真的離婚之後,過一段時間後,就會後悔了,因為他會發現,還是原來的好。

據說專門有人做過這方面的統計,離婚後想複合的多數是男的。離婚後,雙方冷靜下來,有時間了,會常常回憶夫妻生活時的美好時光,對對方的好念念不忘,並反思自己在婚姻中犯下的過錯。有些東西(如情感)得到了不珍惜,失去後才知道珍貴。

離婚之後,女的和男的到底誰更想複合?

當然了,如果是非原則性的衝動離婚,女的怕前夫再婚後傷害到孩子,多半會選擇復婚。但是,如果是因前夫的重大過錯而離的婚,那女的則堅決不會同意復婚,因為她怕復婚後再次受到傷害,那就得不償失了。

那麼離婚之後,想複合的是女的多還是男的多?下面幾點可能會更加詳細的分析了吧:

一、從婚姻解除原因看,有些婚,離了就不可能再複合

離婚的原因,從當事人的表述及真實感受來看主要有3種:

1、

多半是兩個人划不來,脾氣不投合,或者為去誰家過年給各家多少錢等爭執不下

這種情況下,雙方爭爭吵吵、廝廝打打很多年;也有的是冷戰、互相不搭理很多年;還有雖內戰時間不是很長,卻是十分激烈;雙方感情已經嚴重受傷,甚至於蕩然無存。所以,這樣的婚離了就基本上回頭無望。

2、

少部分是因為一方或雙方有外遇、想與第三者繼續

如果是一方有外遇,多半情況下,是受害的那一方提出離婚,正因為是受害方提出,他們往往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是早已試探過、給過對方機會,而對方不悔改,不與第三者一刀兩斷,而下決心離婚。

極個別的情況下,是出軌的一方要求離婚,提出離婚的也往往是男方。既然是出軌的一方要求離婚,他要麼是被第三者威脅,要挾,迫於無奈,譬如說第三者已經懷孕,或者第三者威脅要去男方單位或上級投訴、舉報,男方出於對前途的考慮,而威脅利誘女方離婚。

在男女雙方都出軌而要求離婚的情況下,則是雙方都想要跟第三者繼續。

所以,在這樣兩種情況下,離了婚就很難復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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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也有極個別是因為男方有非常難以言喻的壞習慣或錯誤觀念讓女方無法忍受。

最典型的有兩例:

第一例,男方是“媽寶男”且極其過分。

他啥事都聽媽的、按媽說的做還不算;竟然結了婚還要和媽媽一床睡、不睡就不與妻子說話甚至不同房!女方哭也好鬧也好勸也好,都不能真正見效,不能真正改變局面;

因為男方雖然痛哭流涕表示要改,但是,一旦女方回心轉意,男方又依然故我。

第二例,男方又懶又不講衛生,有非常壞的習慣

這件事說出來不可思議、讓人噁心。那就是,男方每次大便後,都不沖廁所。男方是銀行櫃員,上半天班,總有半個白天在家裡;女方是上全日班,每天下班回來,家裡都臭氣哄哄,又難聞又難清理;

女方跟男方交流過,溝透過,也是哭過,鬧過,一切方法都用盡;每次溝通的時候,男方都極其誠懇地表示,要改掉惡劣習慣,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要讓家裡空氣清新,環境整潔;但是,過不了幾天,男方仍然老毛病再犯。如此反覆很多次,女方終於失望了,死心了,決心與男方離婚。

因為女方對生活現狀深惡痛絕,又無法改變、對男方、進而對婚姻失去信心,所以,女方下決心離婚,而且態度極其堅決,無論法官調解、律師勸解等更多的方法,女方都表示,絕對不可能再維持這樣的婚姻、再繼續這樣的生活。像這樣的離婚,想想看,絕對不可能復婚。

離婚之後,女的和男的到底誰更想複合?

二、成功複合的主導者,多半是男方

1、

即便有人離婚之後復婚,其原因,也大多不是因為愛,而是因為考慮面子,考慮孩子,考慮老人,考慮經濟狀態。

曾經有一位朋友離婚後復婚。那位復婚的朋友,就是因為,自己身體不好,女兒身體不好。所以他就想復婚,一家人在一起。

2、

即便離婚以後,真的想復婚,那開口的,幾乎絕對是男方。

或者,這樣說吧,離婚後真正復婚成功的,是男方開口。這是因為,即使女方鼓起勇氣開口了,也因為男方的不同意,不配合,不理解導致復婚不成。

換句話說,在婚姻關係裡,絕大多數場景下的主導者,是男方。這跟男方,是不是經濟上強勢、個性上強勢,不一定有關係。

而是在情感上,男方就是佔上風,就是主導,這是個現實,這個原因是很複雜的。

所以,經營生活的同時,也要學會經營感情。然而,經營是需要用心的,是你的不用心,你的懶惰讓你們的婚姻死亡了。

而更應該首先要考慮是什麼原因離婚的,假如因為小事情而衝動離婚,那麼復婚的可能性比較大,這個好像無所謂男女。

假如因為某一方過錯,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這種情況下基本沒有復婚的可能,因為這種情況下的離婚是理智為前提的,所以也無所謂男女。

有太多人吵一輩子,過一輩子,就是不離婚,這也許是命中註定的。常見於六零七零後的多,八零後開始婚姻就逐漸的不穩定,離婚率一直都很高,復婚的也不多,以前的人還能尊重婚姻,被婚姻約束,現在的人沒有約束,只有我行我素。

離婚之後,女的和男的到底誰更想複合?

有太多人吵一輩子,過一輩子,就是不離婚,這也許是命中註定的。所以,經營生活的同時,也要學會經營感情。因為經營是需要用心的,如果是你的不用心了,那麼你們的婚姻也就死亡了。

所以婚姻當事人,應該對婚姻好好經營,好好反思。有些東西(如情感)得到了不珍惜,失去後才知道珍貴。你們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