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夫妻關係當成是合夥人,或許更容易幸福

人通常都是活在自己的信念中,從小到大,在頭腦中積累了無數的各種信念,這些信念,變成了各種「你應該」「我應該」「他應該」,凡是不符合自己設定的,那統統都是錯的。

我的頭腦中設定了一條這樣的信念:女人就應該被男人寵上天。男人沒按你想的這樣做,他就是錯的,他就是壞男人,他就別想舒服,你就不停的害他折騰他,同時也折磨自己,把安穩的日子過得烏煙瘴氣。

《莊子》告訴我們說:不要用任何方式去得到別人的愛。

男人的愛,他願意送給你,你就當錦上添花,最重要的是你要自己愛自己,自己能夠讓自己幸福快樂,這才是有力量的愛。

拿回投到別人身上的能量,因為你在乞討愛的時候,就丟掉了自愛的能力。

一條頭腦的信念,就能把人玩的團團轉,人就是被自己的信念這樣玩死的。

把自己的信念一條一條的拿出來,看一看,問一問,這些是真相嗎?能不能經得起檢驗?

一條一條拆解自己的信念,就好比在去掉勒著自己的一根一根的繩子。把那些讓你痛苦的信念,給它拿掉,嘗試找到一條讓自己內心舒服的信念。

如果把夫妻關係看成是合夥人的關係,彼此少一些限制,少一些要求,一起搭夥過日子,享受彼此帶來的便利。如果三觀不一致,就尊重彼此的選擇,不要把什麼都捆綁在一起,這樣相處會不會更輕鬆,婚姻也可以多一些幸福。

對待婚姻關係,親人關係,你的信念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