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歲大媽再婚36歲男人三個月,大媽:我年紀大了,還要注意身體

導語:可老話說“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六十花甲”,到這個“耳順之年”,如果真的看不上那個人也確實不應該勉強和委屈自己,過舒服和自在才是當下唯一的標準,如此才更有助於健康和長壽,最美不過夕陽紅,夕陽過後要多從容。“52歲大媽再婚36歲男人三個月,大媽:我年紀大了,還要注意身體”這是怎麼一回事?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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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述人:曾女士 52歲

在我兒子兩歲的時候,我老公就出車禍去世了,得到了償款,我公公婆婆為人挺好的,所以這一筆賠償款全部都是這樣,我的卡里,我和老公結婚的時候在市裡面已經有一套房子了,所以老公去世之後,我也沒有那麼大的經濟壓力,我自己也不懶啊,雖然說老公已經不在,但是我依舊去上班掙錢,而不是說有賠償款之後就開始享受生活,我把女兒也已經撫養長大,如果以後女兒結婚了,還想買房子的話,我肯定會把老公的賠償款拿來給女兒買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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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就喜歡去美容院裡面保養,現在我的面板狀態也是很好的,我平常就是愛打扮,所以才會有了我現在36歲的小男朋友,我的小男朋友是農村出來的,也沒有什麼文化為人比較憨厚,我也跟他說過了,如果跟我在一起的話,想得到錢是不可能,但是在一起期間我會養他,所以他也比較聽話,我說往東,他絕對不敢往西。我跟他在一起三個月,讓我很滿足,他不管在任何方面都聽我的話,像我之前認識的那些老頭,要麼就是婚內出軌出來玩玩,要麼全都是那種特別猥瑣的老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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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遇到像我小男友這樣的年輕人,所以我覺得我年紀大了,還要注意身體,不能讓自己的年齡顯得特別大,我自從跟小男友搭夥過日子之後,我感覺自己越活的越像一個女人,感覺自己的情緒也會變好很多,在之前我一直都是特別的暴躁,遇到一些不開心的事情,我的狀態超級差,但是後來我覺得我跟小男友的年齡差太大了,最終是不會走到一起的,我們只是臨時的情侶。在這三個月裡,我也感覺很滿足了,跟小男友在一起之後讓我知道一個女人只有在愛自己的情況下才會被男人愛,所以好好保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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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想說:有時候婚前同居也是挺好的,可以瞭解兩人共同生活是否合適,最害怕的就是結婚後才發現不合適,那時候就非常為難了,離婚又會被別人笑話,不離婚自己又痛苦,人不能有慾望,要腳踏實地。世間的事情很難兩全其美,人不能光想著如何讓自己快樂。生活中社會上,每個人都不是獨立存在的,做事情要前思後想,不能衝動,想一出是一出,這樣很容易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