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最早對外開放的沿海城市之一

從我還很小的時候,爸爸就嗜賭如命。一天除了賭,啥事也不會幹。家裡裡裡外外所有的事,都是媽媽一個人。為了我們三姐妹,媽媽每天不知疲憊的辛勞著。

中學畢業後我就就沒有再上學了,因為僅靠媽媽一個人的能力,她是供不起我上學的。更何況還有兩個妹妹要吃飯,還要上學。

我20歲那年,跟同學去了深圳。那會有思想的年輕人都會想去深圳闖蕩一番,不單純的為了掙錢,同時趁年輕也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我那會沒啥想法,就想逃離這個家。自己去找飯吃,不想看到那個墮落成性的賭鬼老爸。也不願看到媽媽沒日沒夜的辛勞。

我們來到深圳市龍華鎮,跟我同學投奔了兩個老鄉。兩個老鄉先來這邊,我們暫時就跟他們住一起。他們租的一室一廳,月租400元,以後房租我們就四人平攤。

當時深圳就像是一個朝氣蓬勃的少年,街上到處都是忙忙碌碌的人。在這裡,你只要肯做,處處都充滿了機會;在這裡,身邊人帶給你的都是滿滿的正能量。不停的做事,不停的學習。

我們白天就在龍華公園裡拍照,當時一老鄉就在龍華公園旁邊的影樓上班,平時都會搭一張桌子在公園門口,桌子上放一個影樓的牌子(有招牌,別人才放心你的技術嘛,還有人家來取照片時也來這拿)。我們也就拿著個傻瓜相機坐那,看有人來就去招呼拍照。週末拍一天下來,可以掙100左右。一個膠捲拍完可以賺70多,如果運氣好,拍到兩個膠捲,就能賺150左右。在那會來說,這收入算好的不行了。平時拍不了多少,有時可能掛零,就靠週末。因為週末工廠放假,廠裡的工人就會來公園玩,也喜歡拍照。特別是那些漂亮的妹子。我記得有一次,一個妹子一個人讓我給她拍了整個膠捲。那是我見過最愛拍照的女孩。

那會龍華最熱鬧的地方就是龍華公園這邊了。晚上街上很多擺夜市攤攤的,吃的,玩的,穿的都有。

公園裡還有一【大家樂】。就是買一張5元的門票,就可以玩到打烊。唱歌,跳舞,有時還有一些互動節目……對於許多80後、90後而言,深圳“大家樂”舞臺可能有些陌生,但對於70後,卻是一個時代的像徵。“大家樂”舞臺陪伴著無數來深建設者們度過了自己的深圳年華,也見證了他們與青春有關的日子。不加班的晚上或者是週末,打工者們最喜歡的娛樂方式就是去“大家樂”。它還有一個名字叫“打工者之家”。

晚上我們就在公園門口擺幾張小摺疊桌子,幾個小塑膠凳,賣涼粉涼麵。加上拍照,一個月下來除去開支,有1000元左右的收入。平身第一次掙這麼多錢,特開心!

第一個月的錢,給媽媽寄回家400元,200元還我出來時借的路費,另外200給媽媽補貼家用。再花了400元給自己買了一個當時超流行的電子產品:BB機。那會沒有手機,跟家裡聯絡也只能留小店的公用電話。像我們這種早出晚歸的,媽媽打電話很難找得到我。有了BB機,媽媽隨時可以呼我,然後我收到呼,就可以找公用電話回過去。

拍照那個是各自拍得多掙得多,擺攤這個我們是合夥做的。時間一長,難免有分歧。做了半年的樣子,我們就散夥了。

我去進了一家臺資公司,賣噴槍的(就是那種給五金噴漆的),我在裡面做倉管。公司裡三個女生,我和兩個貴州妹子,其他都是男生,除了有一個江西的,其他都是講閩南話的。

這裡上班管吃管住,工資因為工種的不同而不同,我做倉管月薪800元,每天上班8小時,週末輪流值班。我跟兩貴州妹子住一套房,那些男生住另外兩套房子。都在一棟樓。底樓一邊庫房,一邊廚房和飯廳,二樓辦公室,三四樓就是公司宿舍。吃住條件比工廠好太多。

之前我也有去一間噴頭廠做過,就是香水瓶,摩絲,髮膠那個噴頭。就是每天坐那裝那個噴頭,每天加班到10點。11點。雖然不是啥體力活,看著坐那挺輕鬆的,可是十幾個小時同一個姿勢,第二天起床,頭直接不能動了。做了一個星期,工資沒要就跑了。

這裡上班時間短,又簡單,每天點點貨,出出貨,寫個報表啥的,挺輕鬆。我一邊上班,週末不值班還可以跑去拍照,這樣收入就可以多一些。偶爾同事們也會在週末邀去大家樂玩。一般都是男同事買單,因為他們工資比較高,出差還能賺點差旅費。男同事們都在外面跑,工資高出我們幾倍。當然他們也比我們辛苦很多。

兩年後,回來南充。看著老家那個房子,還有那不爭氣的老爸,忽然就想買個房子,離開那個家。手裡的錢買房還不夠,於是東拉西借買了我平身的第一套房子。交了房款,簽了合同,又趕忙回深圳上班,房子有了,債也有了,我得更加努力去掙錢,一年後交房子,還要裝修。

回到深圳,我白天上班,晚上就出攤賣一些小東西,襪子,內褲,針線……週末還去公園拍照。這一年,除了拼命掙錢,啥也不想。挺忙也挺充實。每天想著能掙錢,想著就快有自己的新房子住,就特別有勁。

可能我是個太容易滿足的人。年底回了南充,裝好房子後,就沒再出去了。

曾在深圳打工的你,現在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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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華公園留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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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華公園留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