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柳州發生了一件事,現場已曝光,真相是這樣

“你沒聽到消防車鳴笛要你讓行嗎?”“聽到了,我以為正常開就行”,廣西柳州,發生一起令人憤怒的事情。一輛救護車火速前往著火地點救火,然而卻被前面一輛紅色轎車擋住。消防車不斷鳴笛示意讓行,但紅車司機卻充耳不聞,仍緩慢行駛。無奈之下,消防車在後面跟了5分鐘才得以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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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警方聯絡到紅色轎車司機鄒女士,鄒女士表示自己並不是故意不讓行,而是沒意識到消防車鳴笛的意思。現在才回想起來自己做錯了。最終,鄒女士被依法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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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駕駛證是買的吧?禮讓救護車、消防車等特殊車輛是常識,畢竟人命關天,救人要緊。但本案中的女司機,卻對消防車的鳴笛聲充耳不聞,雖然事後辯稱不知道讓行,但其行為已經阻礙了正常救援,處罰也是應該的。

幸好鄒女士的拒絕讓行未造成嚴重後果,消防車趕到後,火勢得到控制。若因沒有禮讓消防車,耽誤了最佳救火時間,那導致的後果可就嚴重了。

本次事件中,鄒女士屬於有條件避讓而不避讓,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條,急救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其他車輛不讓行的,可對其進行記3分罰200元的處罰。因此,警方對鄒女士予以以上處罰。

現實中,禮讓特種車時還會遇到一種情況,即為了避讓後車,自己會深陷違反交規的困境。那這種情況下該怎麼辦呢?

首先,要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禮讓特種車輛。如果因此違反交規,可以要求免責。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違法行為資訊中有證據證明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造成的,應當予以消除。

其次,如果違規資訊沒有消除,那麼司機還可以主動到交警部門進行申訴,交警部門將優先進行查證核實,第一時間予以核銷。

最後,路遇救援車輛,為生命安全讓行、為財產安全讓路,是每個人該有的意識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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