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餘姚一對準夫妻心事重重!婚前協議會不會成為一紙空文……

近日,一對中年準夫妻走進市司法局朗霞司法所,兩人神情嚴肅,面色沉重,似乎有心事。在工作人員的詢問下,這對準夫妻吐露了心事。原來,他們因為婚前協議中的公寓歸屬問題產生了分歧,所以向司法所工作人員求助。

朗霞街道邵巷村村民邵金

化名)

與女友李珍

化名)

正準備結婚。邵金和李珍都已年近五十,均為二婚。在上次的婚姻中,李珍未分得財產,離婚後的生活沒有得到保障,一直耿耿於懷。這次遇到邵金後,李珍被他的真誠所打動,願意和他共度一生。但是,鑑於上一次婚姻留給她的“教訓”,她為了給自己的婚姻多加一層保險,便向邵金請求,在婚前寫上一張協議,雙方須在協議里約定,如果將來離婚,邵金的公寓歸李珍所有。

邵金一口答應,然而李珍又擔心:萬一邵金偷偷地把公寓賣了,協議不就成了沒有法律保障的一紙空文。這廂,邵金誠心誠意地想領證結婚;那廂,李珍因缺乏安全感而猶疑不決。雙方就這個問題爭吵了多次,每次吵也吵不出一個結果。萬般無奈之下,邵金和李珍來到市司法局朗霞司法所向工作人員尋求幫助。

該所工作人員熱情地接待了他們倆。透過交談,工作人員瞭解到李珍並非貪圖邵金財產,只是想多給自己一層保障,萬一將來發生最壞的離婚情況,自己也能有個安身立命的場所。

工作人員認為,李珍的要求不難滿足。根據《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因此,邵金可以與李珍簽訂一個居住權合同,保障其對這套公寓房產的居住權益,合同簽訂後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法律上是承認的。

李珍聽後,大喜過望,隨即兩人在工作人員的指導下籤訂了居住權合同,然後高高興興地回去了。目前,李珍和邵金已經領證結婚,踏踏實實地過日子了。

“透過釋法普法的方式為人民群眾排憂解難、積極迴應人民群眾的新期盼、新要求,是我們司法所工作的宗旨。希望透過我們的工作,能讓更多的群眾享受到司法上的‘實惠’。”該所負責人說。

浙江餘姚一對準夫妻心事重重!婚前協議會不會成為一紙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