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15日起,鄭州城管開始對違停車輛“貼條”,罰款200不扣分

10月12日早上,記者從相關部門核獲悉,繼鄭州市公安局各分局交管巡防大隊參與治理違停車輛亂象、現場處罰貼條後,鄭州城管執法人員也將對違停機動車貼條處罰了。

注意!15日起,鄭州城管開始對違停車輛“貼條”,罰款200不扣分

這訊息一傳開,網友“炸開鍋”,“城管大軍一旦加入執罰隊伍,見縫插針地停車,將不會有半點兒‘活路’,好事啊好事!”

是的,從今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將開展對違停車輛的提示告知、拍照取證工作,違法資訊也將上傳至交管部門。

這次城管對違停車輛貼條持續多長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鄭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為配合鄭州市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治理工作,從2018年10月15日起到2018年12月31日,中原區、金水區、二七區、管城區、惠濟區、航空港區、鄭東新區、經開區、高新區、火車站地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開展對道路上違法停放機動車的提示告知、拍照取證工作。

注意!15日起,鄭州城管開始對違停車輛“貼條”,罰款200不扣分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會把採集的違法資訊上傳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進行稽核、認定、處罰。

都有哪些區域亂停車將被城管貼條、拍照取證

記者從相關部門獲悉,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可以對在下列區域違法停放機動車開展提示告知、拍照取證工作:

(一)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和區域;

(二)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

(三)人行道(按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

(四)人行橫道和施工地段(施工車輛除外);

(五)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四米的窄路、橋樑、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五十米以內的路段;

(六)公交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三十米以內的路段(使用上述設施的車輛除外);

(七)法律、法規規定禁停的其他路段和區域。

違法停車城管來“貼條”!還扣分嗎?

城管可以貼條,但扣分嗎?想必這是廣大市民和網友最關心的話題了,記者特意就此事向相關部門核實。

根據檔案要求,本次城管協助交警進行拍照取證,違法資訊上傳至交管部門後,就會對違法車輛進行處理,和原來交警部門的處罰措施一樣,罰款200元,不扣分。

相關部門還向記者透漏,此次貼條是一名交警帶著一至三名城管的工作模式,這個貼條並不是像交警貼的那種違規處罰條,而是一種溫馨提示條,告知違停車輛車主後期交警將會對這些違停車輛進行篩選,一旦違規“坐實”,便進行處罰。因此,城管的這個工作相當於幫助交警去拍照取證。

注意!15日起,鄭州城管開始對違停車輛“貼條”,罰款200不扣分

其實,鄭州城管貼條早有先兆→

2017年9月27日,鄭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鄭州市城市綜合執法局)正式掛牌,對綜合執法的具體範圍予以明確。當時,針對交通管理執法範圍,鄭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提出待時機成熟後,集中行使對侵佔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的行政處罰權。

今年7月25日,鄭州市政府發文,明確鄭州市城市管理局為全市停車場建設管理的行業主管部門,下放鄭州市區停車場建設管理權到各區(管委會)。市區兩級職責也得到了明確。

市城管局下屬的市停車場管理中心負責編制、調整、公佈、實施停車場專項規劃和城市道路臨時泊位設定規劃,區級負責轄區內道路及公共臨時停車泊位設定和轄區道路外公共停車場的規劃、建設、管理等,以及轄區內停車管理各類違規違法行為查處、建立收費公示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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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音→

城管協助交警來拍照取證,各方聲音如何?

大多網友都拍手叫好,認為現如今違規停車太嚴重了,又多了一支大軍來治理,絕對是件好事。

但也有一些網友質疑,誰沒事會亂停車,哪個亂停車的不是因為有急事?不管誰來貼條,都是治標不治本。多弄些停車位才是正事。

城管協助交警來提貼條,有網友調侃,這是在搶交警生意,交警該不樂意了。可城管卻有話說,記者從鄭州一位老城管口中得知,這個活,他們本不願意幹。

該名城管吐槽,本身交規的“主人”就是交警,貼條應當交警幹,怎麼就讓城管來協助。“我每天查大氣汙染、工地、飯店、渣土車,還要逮狗,弄噪音等,現如今還要抽出時間和精力協助交警去拍照取證,實在沒有精力啊!”

這位城管的觀點也與其他幾位城管的不謀而合。他們都表示,“城管隊伍本來人員就配備不足,自己家的燒餅爐子都顧不住,還要給別人幹活,一人當三人使都不夠用。”

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