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刀鋒》:人生最好的活法,是不活在別人的眼裡

毛姆《刀鋒》:人生最好的活法,是不活在別人的眼裡

孔子說:七十從心所欲不逾矩。

毛姆寫《刀鋒》的時候,已經七十多歲了,功成名就,享譽世界,也不用再為金錢擔憂,小說初稿完成時,他說:

“寫這本書帶給我極大的樂趣。我才不管其他人覺得這本書是好是壞。我終於可以一吐為快,對我而言,這才是最重要的。”

於他而言,這本書想寫什麼就寫什麼,不用在意別人的看法是好是壞,他只是想寫自己的東西。

為什麼叫刀鋒?

《奧義書》裡說:剃刀邊緣無比鋒利,欲透過者無不艱辛,是故智者常言,救贖之道難行。

在書中,拉里也是一個不在乎別人看法的人,他按照自己喜歡的方式去活,哪怕那種方式在別人的眼裡,是徹頭徹尾的失敗,他也不在乎。

實際上,活在別人的眼裡,無論你做得多好,都無法讓所有人滿意,總有人在詬病你,而活在自己的心裡,好不好,自己知道就行。

毛姆《刀鋒》:人生最好的活法,是不活在別人的眼裡

戰時,拉里服役於空軍,見慣了生死,前一天還在一起聊天的戰友,突然之間就生死相隔。

一次遭遇戰中,戰友為救他不幸犧牲。

在戰場上,拉里兩度受傷,表現出色。

退伍回家後,監護人建議拉里讀個大學,被拉里拒絕了,監護人以為他是飽受戰爭折磨,想好好休息一段時間,可是一年過去了,不少業界老闆僱傭拉里,都被他婉拒了。

拉里的未婚妻伊莎貝爾是豪門千金,對婚姻和事業都有明確的規劃,丈夫不說要功成名就,最起碼要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可以支付小資生活的開銷。

可是拉里呢?拒絕了很多好的工作機會,整日就在閒逛,雖然每年有3000塊錢的年金,足以應付簡單的生活,可是這種生活讓伊莎貝爾受不了。

為了以後的生活考慮,伊莎貝爾建議:“你可以去律師事務所或念醫學院啊”

拉里回答:“那不是我想做的事情”

伊莎貝爾問他:“那你想做什麼呢?”

拉里說,“閒晃”。

但伊莎貝爾認為“男人就該工作,這才是人生的目的,也才是造福社會的方法”。

當然,這種說法得到了普遍的認可,拉里身邊的人都這麼勸他,可是拉里並沒有被這一“流行”的觀念所綁架,更加沒有乖乖去找一份工作。

伊莎貝爾儘管很不情願,但她還是願意等等拉里,因為她覺得,也許一兩年後,拉里就會變得成熟,就會改變現在這種不切實際的想法,他會回來好好工作,和她成親。

人應該怎樣生活,實際上不是別人可以決定的,每個人都可以決定自己的生活方式,但是如果你的生活方式與眾不同,那麼你身邊的那些人,不僅很難理解你,反而會覺得你的做法異想天開。

擺在拉里面前的,也是這樣一個困境。

如果要做到符合別人的期待,出去找一份體面的工作,那違背了自己的內心,可如果要遵從自己的內心去生活,難免要拂了別人的“好意”。

拉里選擇跟從自己內心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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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覺得,生活真是奇怪,明明只是自己的事兒,偏偏還要和一堆人扯上關係,自己的生活,如果意志和內心不夠強大,就會被他人主宰。

實際上,有時候不敢聽從自己內心的聲音,不敢按照自己喜歡的樣子生活,是因為我們害怕被孤立。

閒逛著的拉里,每天去圖書館,堅持看書8到10個小時。

他讀心理學,讀哲學,讀文學,什麼都讀讀。

因為他想找到一個答案:

人活這一輩子,到底是為了什麼?人生到底有沒有意義?還是隻能可悲地任憑命運擺佈?

有人對他說,想學習應該去大學,那樣可以少走很多彎路,人家會直接告訴你社會需要什麼樣的人才,會告訴你怎樣出人頭地。

可是拉里說:“經歷了這麼多事情之後,我覺得自己沒辦法回去唸書了。何況我當初在預科什麼也沒學到,我覺得自己無法融入大學的生活,同學們一定不會喜歡我,我不想勉強自己當個大學生,也不覺得老師老師教的知識是我想知道的。”

他也不怕走彎路:

“我不怕犯錯,不怕走冤枉路,搞不好會在其中一條冤枉路上,找到人生的目標。”

讀了很多書,拉里沒有像伊莎貝爾期待的那樣回心轉意,可是伊莎貝爾的舅舅看見了落魄的拉里,他覺得這樣下去是不行的,並認定拉里不會有出息。

家人對伊莎貝爾說:“如果他真的愛你,就該為了你找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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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拉里去了巴黎,住在環境很差的公寓裡,鄰居中有被包養的女子,有窮學生,還有其他各種人。

他的房間裡擺了一張床,就連擺一張桌子的地兒都沒有。

伊莎貝爾到巴黎找拉里,在拉里住的公寓裡,見到了她難以忍受的環境。

時隔一年,伊莎貝爾說:“你要是真的愛我,就不會為了夢想拋棄我,好好工作吧,拉里,像個男人一樣去工作,扛起自己的責任。”

拉里回:“這對我來說跟死了沒什麼兩樣,等於出賣我的靈魂。”

拉里向伊莎貝爾求婚,他想和伊莎貝爾一起出去遊覽,過一種簡單自由的生活,但他還是不想工作,所以伊莎貝爾拒絕了。

拒絕的理由很簡單,也很現實,她希望婚後可以出入高階聚會,可以買漂亮的名牌衣服,她出去旅遊要坐豪華遊輪,要住高階公寓,而不是坐二等艙和九流的公寓,而這些,僅靠拉里3000塊錢的年金,是支付不起的。

拉里和伊莎貝爾的婚姻黃了,他們和平解除了婚約。

伊莎貝爾要求的生活,注重物質的享受,可是人活著,需要的不僅僅是麵包啊,麵包對於拉里來說,只是生命餓了的時候填飽肚子的東西,至於吃得精美不精美,他並不在乎。

伊莎貝爾在乎別人的看法,害怕被人瞧不起,可是對拉里來說,相比於別人的看法,自己更加知道自己需要什麼。

人活著,不是給別人看的,而是為自己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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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後,當我們回想起現在的生活,我們也許會發現,人生很多煩惱,都是因為我們太在意別人的看法。

我們無論做什麼,都無法滿足所有人的期待,有人說你好,就有人說你不好,就像拉里,有人說他自由率性,就有人說他不負責任,因為是男人就得工作養家。

但你做的事情,是不是對自己的人生負責,只有你自己知道,因為如果你屈服於大眾的看法,將自己的一生草率地投入到某件事情裡,才是真正的不負責。

和伊莎貝爾解決婚約後,拉里繼續在歐洲閒逛,他努力看書,努力學習,斯賓諾莎、荷馬史詩等等他都讀過了,為了讀懂《荷馬史詩》,他自學希臘文,他念了法國文學中幾乎所有種農藥的作品。

他想弄清楚,究竟有沒有上帝,想弄清楚為什麼邪惡會存在?也想知道人的靈魂是不是真的不死?還是身體的死亡就是終點?

可他沒有在書中找到自己想要的答案,沒有找到人生的終極目標和意義。

目標非在實踐中不可得到,若不投入到生活中去,書籍就是廢紙,最多隻能用來安慰自己。

連續兩年,每天看書超過八個小時,拉里覺得,應該做一做體力勞動。

他去煤礦做工人。

拉里瘋了嗎?別人要不是為生活所迫,是不願意去煤礦工作的,因為那工作又苦又累又髒,他選擇最艱難的工作。

一段時間後,上司讓他做機器修理工,這份工作比較輕鬆。

後來,同事對他說:“我要離開這裡,要不要跟我一起走?”

“去哪裡?”

“去旅行,穿越比利時,再到德國,沿著萊茵河走,可以找個農場度過夏天。”

他們走了,一路走一路看,最後在一個農場成為工人,同時學習德文。

他還去了印度,跟隨瑜伽士學習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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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後,當作家“毛姆”再次見到拉里的時候,他一臉鬍渣,穿著破爛,毛姆還以為是討飯的乞丐。

聽到拉里說出自己的名字,才驚訝這是當初那個少年。

毛姆問他是不是錢花光變成窮光蛋了,拉里卻說自己並不缺錢,幾年來他花的錢很少,現在存款還有不少。

生活有時候很奇怪,如果你不知道自己要什麼,它就會胡亂塞一些東西給你,讓它佔據著你的生命。

可是如果你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麼,你就不會被身邊多餘的東西束縛著。

拉里一直知道自己要什麼,他要的不是豐富的物質,不是花不完的錢,不是豪華的生活,相反,他總是用最簡單的方式生活,幾年下來,即便都市裡窮人變富人,富人變窮人,但他始終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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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麗萍說過這樣一句話:

“有些人的生命是為了傳宗接代,有些是享受,有些是體驗,有些是旁觀。我是生命的旁觀者,我來世上,就是看一棵樹怎麼生長,河水怎麼流,白雲怎麼飄,甘露怎麼凝結。”

拉里不是一個可以被銅板和麵包打發的人,更不是一個為了傳宗接代的生命,他不願意活在別人的期待裡,也不願意按照別人的安排去過。

他是自由的,但是他絕對善良。

時隔多年,他見到小時候的玩伴蘇菲,此時的蘇菲,被生活的不幸擊垮了,抽菸喝酒,和各種男人鬼混,不再是上學時那個偷偷寫詩的女孩。

大家都說蘇菲不要臉,說她是酒鬼,世界給了她無盡的指責和謾罵,面對這樣一個女人,拉里說“我要娶她”。

當伊莎貝爾得知拉里的決定的時候,第一反應是拉里瘋了。

只是拉里已經在準備婚禮的事情。

拉里決定娶蘇菲,不是因為感情,而是他想拯救這個女子的靈魂,“她的靈魂如此美麗”。

只是事與願違,蘇菲沒有嫁給拉里,她知道拉里娶她是懷著一種崇高的精神,但她自己已經無法改變。

而拉里的?拉里最後將自己的財富散去,做了一名水手,跟著船在海上到處遊走,自由得像一縷風。

愛錢的人,最後未必會有錢,熱愛物質享受的人,在付出時間和經歷後,未必還有心情享受,但獻身自由的人,一定能得到自由。

伊莎貝爾因為無法接受拉里“不工作”的人生選擇,也過不了拉里說的靠著3000塊錢四處遊走的清貧簡單的生活,她選擇了自己覺得好的生活,選擇自己以為的幸福。

每個人都在選擇自己的生活,喜歡掌聲的,就四處尋找掌聲,喜歡錢的,就努力掙錢,喜歡自由的,就獻身自由,喜歡無所事事的,就無所事事。

結果,每個人都難免一死,只不過,有人活得自我,活得自在,有人一輩子兢兢業業,如履薄冰,有人一輩子都在為某種形象而努力。

但是比較起來,那種遵從自己內心聲音,而不是活在別人眼裡的人生,最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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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的身邊,有人說有錢了才能自由,有人說夫妻恩愛家庭和睦的人生才好,有人說要做出自己的事業人生才美滿。

這些說法都沒錯,但我們要聽的,不是別人怎麼說,而是應該在各種“好”與“不好”的聲音裡,問問自己的內心:

“你到底想要什麼?”

當然,也許我們的內心有時候也會騙我們,因為他虛榮,他渴望合群,渴望被別人認同,於是他也會說謊。

但給他時間,他會明白,自己不喜歡的,做起來會很累,他會知道,需要艱難維持的東西,未必適合自己。

人生最容易犯的錯誤之一就是,在自己還不明白自己想要什麼的時候,就隨大流安排了自己的人生,並且不再思考,等有一天突然明白自己想要什麼的時候,不是太晚就是不敢輕易去追求了。

記得高曉松說過一句話:我雖然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但我知道自己不想要什麼。

高曉松是鼓勵人們多去嘗試,但絕不能對自己不想要的東西妥協。

所以高曉松大學沒上完,就出去流浪,在流浪的路上玩音樂,被某個大學的姑娘帶到女生寢室,一群人聊自由,聊遠方,聊青春。

他不知道最後自己會成為一個藝人,會獲得那麼大的名氣,但是他做了自己當下最喜歡的事情。

你喜歡什麼,想要什麼,如果連你自己都不在意,就真的沒有什麼人會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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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看電影《77天》的時候,我被震撼到了。

裡面那些人,乾的那些事兒,熱血,激情,自由,但是那些事兒並沒有什麼“用”,它帶不來更多的物質財富,也帶不來更多的名氣,它只是一群人為自己的愛好和興趣買單。

電影背後,是探險家楊柳松的親身經歷。

楊柳松用77天穿越了羌塘無人區。他一個人,一輛腳踏車,一頂帳篷,沒有後援,只有自己,以生命為賭注,為自己想做的事情買單。

有時候連水都沒有,渴了,連自己的尿都喝。

他最後成功穿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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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他站在那裡,看著空曠的天空,遠方的雪山,看著那些無與倫比的美景,漸漸成了他生命的一部分。

楊柳松說:“活了半輩子,我就想幹一件自己想幹的事,成為最想成為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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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裡有一個場景,一群人在聖潔的雪山前舉杯共飲,一起大喊:“為了遠方,去你的命運。”

自己的命運,握在自己的手裡,別人可以輕易說很多,但是沒有人能替你去做什麼,有人說生兒育女好,有人說全力賺錢好,有人說平平淡淡好,可是到底什麼才是好,只有你自己明白。

從小到大,就有人告訴我們,成績要好,要出人頭地,要過上好的生活,可是他們忘了告訴我們,自己喜歡的生活,才是好的生活。

毛姆《刀鋒》:人生最好的活法,是不活在別人的眼裡

毛姆說:

人生如果不想隨波逐流,就等於是一場豪賭,失敗的人不勝列舉,成功的人寥寥無幾。

可是毛姆忘了,在大多數人選擇隨波逐流去追求“更好”的生活的時候,有一個人選擇不隨波逐流,他不聽從大眾的意見,不活在別人的看法和期待裡,這本身就需要很大的勇氣,這本身就是一種成功。

就像楊絳先生翻譯的那首詩:

我和誰都不爭,

和誰爭我都不屑,

我愛大自然,

其次是藝術,

我雙手烤著生命之火取暖,

火萎了,

我也該走了。

人這一生,若能不活在別人的眼裡,才能真正從容。而這一點,恰是人最難的自律,因為我們活在人群中,要想不被人群影響,非得極大的“自律”心不可。

文|不有趣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