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基層中醫館(閣)服務能力等級建設評價標準來了

為加快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傳承創新和高質量發展,不斷提高中醫藥綜合服務能力,日前,江蘇省專門制定下發了《江蘇省基層中醫館服務能力等級建設評價標準(2021版)》、《江蘇省基層中醫閣服務能力等級建設評價標準(2021版)》,從而來推動中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館(閣)建設水平提檔升級。

一是在工作目標方面

1。所有中醫館均要達到三級及以上標準,有條件的爭創四級或五級中醫館。

2。所有中醫閣均要達到一級及以上標準,有條件的爭創二級中醫閣。

二是在評價條款方面

在滿足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定位的基礎上,主要突出中醫藥服務能力要求,包括機構基礎、中醫科室設定、中醫人員配備、中醫裝置配置、開展中醫診療技術和服務等內容。

三是在聚焦能力提升方面

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堅持問題導向,針對中醫藥發展存在問題和薄弱環節逐一梳理,按照“一館一閣一策”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改進和提升辦法。

支援中醫館、中醫閣參與各類醫療聯合體和中醫專科聯盟活動,透過臨床帶教、業務指導、科研和專案協作等多種形式,提升基層中醫“防、治、康、養”一體化服務能力。

四是在具體評價標準方面

1.中醫館:

細化了機構標準、科室設定、中醫綜合服務區、人員配備、裝置配置、中藥藥事、中醫藥服務、中醫藥健康管理、優質資源下沉基層、培訓學習等10項26個條款。

其中,三級、四級、五級不同點在於:

(1)至少設定1個、2個、3箇中醫診室。

(2)中醫服務區建築面積至少為80平方米、150平方米、300平方米。

(3)中醫治療室至少為20平方米、80平方米、150平方米。

(4)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至少2名,且至少有1名中級以上的;4名且至少有1名中級以上的;6名且至少有2名中級以上的、1名副高以上的。

(5)中藥專業技術人員三級可以沒有,四級、五級至少1名、2名。

(6)優秀基層衛生骨幹(中醫類別醫師)三級可以沒有,四級、五級至少縣(區)級以上1名、市級2名。(7)五級至少配備護士2名。

(8)中醫診療裝置至少6種、8種、10種。

(9)中藥飲片調劑室至少 15平方米、20平方米、40平方米;中藥煎藥室至少15平方米、20平方米、25平方米;配備中藥飲片(含中藥顆粒劑)至少150種、200種、300種;中成藥至少30種、40種、50種。

(10)規範提供中醫藥技術至少6類、8類、10類;開展中醫藥適宜技術至少10項、15項、20項;開展中醫優勢病種至少3種、4種、5種;中醫處方佔處方總數比例至少10%、20%、30%;中藥飲片處方佔處方總數比例至少3%、5%、7%;中醫非藥物療法治療人次佔總診療人次比例至少8%、10%、12%;康復患者中接受中醫康復技術指導的比例至少30%、40%、50%。

(11)按要求開展老年人及0-3歲兒童中醫藥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在健康管理率方面三、四級沒要求,五級要求達到75%及85%。

(12)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提供中醫藥簽約服務專案至少2項、3項、5項;開展治未病干預專案至少3種、6種、10種。

(13)與上級中醫院(含科室、專家)建立協作關係,並外請中醫專家坐診,每週至少1次、2次、3次。

(14)每年外出進修學習時間(可累計人次和時間)至少1月、3月、6月。

2.中醫閣:

細化了機構標準、中醫綜合服務區、人員配備、裝置配置、中醫藥服務、中醫藥健康管理等6項14個條款。

其中,一級、二級不同點在於:

(1)符合省定村衛生室基本標準、推薦標準。

(2)在中醫藥綜合服務區上對一級只要求設1箇中醫診室,可與一般診室共用,區域面積至少20平方米;二級要求設有1箇中醫治療室或康復室,區域面積至少25平方米。

(3)中醫裝置至少2種、4種。

(4)在人員上對1級要求至少1名參加過基層衛生(中醫)適宜技術培訓並考核合格的村醫,或1名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的臨床類別醫師;二級要求至少2名參加過培訓並考核合格的村醫,或有1名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

(5)規範提供中醫藥適宜技術至少6項、4類10項;中醫藥處方佔總處方比例至少10%、25%;中醫診療人次佔總診療人次至少20%、30%;提供中成藥治療處方至少10種、20種。

(6)在中醫藥健康管理上,對一級要求開展中醫藥健康宣教和文化推廣,而二級還要設立中醫藥健康文化知識角。

(7)要求二級能提供中醫治未病、養生保健、康復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