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女碩士被害案家屬:被告道歉卻否認預謀殺人 已放棄民事賠償​望​判死刑

10月29日,山東泰安女碩士被殺案一案在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被告劉某源被控犯故意殺人罪、強姦罪、非法拘禁罪。30日,被害人周女士弟弟周先生告訴北青-北京頭條記者,被告雖然在庭審時道歉,但始終不承認自己有非法拘禁、預謀殺人等行為,作為家屬他們拒絕向出具對方諒解書,已放棄民事賠償希望判劉某源死刑。

據山東省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29日訊息,10月29日上午,山東省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被告人劉某源故意殺人、強姦、非法拘禁一案。

泰安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劉某源與被害人周某原繫戀愛關係,後分手。2021年4月8日18時許,被告人劉某源在山東泰山抽水蓄能電站有限責任公司食堂南側花園迴廊,用腰包擊打被害人周某頭部致其倒地,後使用事先準備的單刃尖刀捅刺周某胸腹部多刀,用菜刀砍擊周某面部多刀,致周某死亡。泰安市人民檢察院提請以故意殺人罪、強姦罪、非法拘禁罪追究劉某源刑事責任。

該案涉強姦、非法拘禁犯罪事實,涉及個人隱私,依法不公開審理。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害人訴訟代理人、被告人劉某源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組織下發表了意見,劉某源進行了最後陳述,案件將擇期宣判。

30日,被害人周女士的弟弟周先生告訴北青-北京頭條記者,被害人是他的三姐,庭審從29日上午九點一直持續到下午一點二十分鐘左右,自己的二姐、二姐夫兩位家人出席庭審。周先生說,二姐參加完庭審後非常難受,出來後一直在哭。

據介紹,庭審的焦點在被告是否存在非法拘禁。周先生說,劉某源曾在2021年3月5日將三姐從單位宿舍帶走,非法拘禁兩天。但在庭審時,劉某源雖然當庭道歉,但始終不承認自己有非法拘禁、預謀殺人等行為。

周先生告訴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姐姐於4月8日被害,家屬在4月9日前往公司調取監控影片時發現,被告人劉某源曾於4月7日開車進入公司,並圍繞周女士的宿舍樓走了一圈,懷疑他提前踩點,是有預謀地殺人。

周先生說,案發至今,他們從來沒有見過對方律師和家屬,更沒有收到被告家屬的道歉或任何說法,“我甚至都不知道對方的父母長什麼樣”。周先生說,劉某源律師曾通話聯絡自己的律師,希望被害人家屬能夠出具一份諒解書,但被他們拒絕。

周先生說,目前三姐的遺體還停放在泰安的殯儀館內。昨天庭審中,家屬也提出,放棄該案民事賠償,“希望判劉某源死刑立即執行,讓姐姐早日安息”。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張月朦 見習記者 呂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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