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功能障礙和生活自理障礙分為哪幾個等級?

勞動功能障礙和生活自理障礙分為哪幾個等級?

勞動功能障礙&生活自理障礙分為哪幾個等級?

當勞動者在工作中受到工傷之後根據相關規定,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 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 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功能障礙和生活自理障礙的等級究竟是怎樣劃分的呢?

根據《勞動能力鑑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勞動能力障礙程度共分為10級,一級為最重,十級為最輕,具體分級原則是:

一級: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

二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

三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

四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或無生活自理障礙。

五級: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六級: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七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八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九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十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其中,各級具體條款可查詢:《勞動能力鑑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14)。

生活自理障礙又是如何劃分的呢?

生活自理範圍主要包括下列五項:進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移動。

根據這五項的自理程度,可以將生活自理障礙分為3個等級: 完全生活自理障礙、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礙和部分生活自理障礙。

完全生活自理障礙:是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進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移動五項均需護理的情形。

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礙:是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進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移動五項中三項或四項需要護理的情形。

部分生活自理障礙:是指生活部分不能自理,進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移動五項中一項或兩項需要護理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