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職稱是件好事,但為什麼有那麼多教師反對呢?

某校女教師職稱評聘投票落榜事件,之所以成為焦點,有網友說,這是因為,當下教師職稱評聘關係到教師的切身利益,但實施過程中卻貓膩太多,不該評的評上了,該評的卻評不上,這成為一線教師的痛。但對大多數人來說,卻是縱然痛,卻也得忍著、捂著,不敢說。現在,女教師敢於發聲,敢於和學校甚至教育局叫板,這幹了多教師想幹而沒有乾的事兒,為教師出了一口氣。

我以為,網友的這個觀點,卻是三分正確,七分片面。

三分正確是職稱評聘關係到教師的切身利益是正確的,是件好事,但“實施過程中貓膩太多,不該評的評上了,該評的卻評不上”卻是以偏概全。

全國如此多的學校、教師人數如此巨大,我們不否認在職稱評聘中個別單位有貓膩的存在,也不否認個別人有“問題”,但對大多數學校來說,標準是合理的、公平的,評聘過程也是規範合法的,絕大多數教師晉升高一級職稱也是憑藉實力和業績的,實至名歸的,這也是毋庸置疑的事實。

當下為什麼很多老師對職稱有“怨言”?根本原因,並不在於評聘標準和過程的“不公”,而在於當下職稱評聘的“指標”限制,讓很多“本來可以評上老師沒有評上”?

這個指標的來源和依據是什麼?是高中初級職稱數量的比例設定。

就拿山東2019年新出臺的中小學幼兒園崗位設定結構比例指導標準來說,正高、副高、中、初級職務比例,高中為3:30:50:17;初中為高中2:20:50:28;小學和幼兒園的比例是1: 10: 50: 39,這與過去高中初級10: 40: 50的崗位比例相比,顯然有了較大幅度提高,但即便如此,也不難算出,100名教師中,高階教師高中也僅有33個,初中僅有22個,小學僅有11個,這仍然教師中的少數人,遠遠不能滿足大多數教師“退休前能晉升到高階”的願望,這也就使得大多數教師怨聲載道。

因此,要讓大多數人滿意,保證職稱評聘公平自不待言,但最根本的還是要改變高中初級職稱的比例,取消指標限制。

教師職稱的內涵是教師的教育教學能力,外延是教師的教育教學業績。按教育部規定,高中初級職稱也都有明確的任職條件標準,按理說,只要達到相應職稱的任職條件,教師就應該評聘上相應的職稱,而非是對合乎條件的教師再行“排隊”,用指標將絕大多數合乎高階職稱條件的教師擋在高階的大門外。

當下毫無疑問的是,無論哪一級職稱,所有評聘者都是合格的,都是該評上的,問題在於,還有更多的該評上的沒有評上。

但是,擋住教師職稱晉升腳步的是“指標”而不是“投票”。因此,要降解這些“沒評上”教師的“怨氣”,把已經評上的教師“拉下來”,不僅不能平息“怨氣”,只會招來更大的矛盾,引發教師群體的職稱恐慌。最根本的辦法,就是取消職稱比例,取消指標限制,改為“標準考核”“自然晉升”:只要教師的教育教學水平和業績達到相應稱職的任職條件,比如,任職達到一定年限、所教班級及格率、優秀率、平均分達到某個標準、亦或是獲得過縣級以上優質課獎,獲過縣級以上教學質量優秀教師之類,就可以自然晉升!如此,讓教師找到努力的方向,自己與自己比,不再與同事爭。誠如是,才能還原教師職稱的本來要義,讓職稱真正起到激勵教師教育教學積極性的初心!

教師職稱是件好事,但為什麼有那麼多教師反對呢?

(作者:李玉柱,本文為 平湖一柱原創作品,歡迎指導,轉載或引用請註明作者和出處,違者必究。)